人文考级书画等级考生报名表   美术考级题目   中国书画作品评估委员会考级报名规则   前 言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人文 > 学海拾遗 > 正文

尸子《全文》

    更新时间:2018-09-17 09:03:39  来源:天中人文网  阅读次数:  作者:
摘要:《尸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为杂家,其后各家著录,或在杂家,或在法家。其篇幅,《汉书•艺文志》所载曰二十篇,《隋书•经籍志》、
尸子《全文》
  尸子校正
  (周)尸佼  撰
  (清)汪继培  校正
  说明

  《尸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为杂家,其后各家著录,或在杂家,或在法家。其篇幅,《汉书•艺文志》所载曰二十篇,《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作二十卷。尸子其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称其为楚人,《汉书•艺文志》称其为鲁人,刘向《别录》称其为晋人。《汉书•艺文志》班固自注:尸子“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然《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曰“楚有尸子”。裴骃《集解》曰:“刘向《别录》曰:‘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画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卒,因葬蜀。”司马贞《索隐》亦曰:“按尸子名佼,音绞,晋人,事具《别录》。”
  《尸子》原书自宋以后佚失,清代先有惠栋刻《尸子辑本》三卷,又有任兆麟刻《校订尸子》三篇,继有孙星衍刻《尸子集本》二卷。至嘉庆十六年(1811),汪继培据三人辑佚,重加厘订,成《尸子校正》二卷。其书以唐代《群书治要》所载《尸子》部分为上卷,以散见各书之文字为下卷,另集各辑本所违错及误收文字为《存疑》,附于书后,故吕思勉《经子解题》称之为“实最善之本也”。
  《尸子》一书自清及近代以来,学者多视为伪书。然吕思勉先生《经子解题》称今本《尸子》,“据今所辑存者,十之七八皆儒家言……此书盖亦如《吕览》,兼总各家而偏于儒……实足以通儒、道、名、法四家之邮。”又称:“其文极朴茂,……今虽阙佚已甚,然单词碎义,足以取证经子者,实属指不胜屈……此外典制故实,足资考证者尚多。”按战国之际,学者多有能涉猎百氏、不主一家者,如韩非于师承则为儒家之荀卿,于学理则为道家之老聃,儒道名法自相通,而不止于相绌相非也。观其《广泽》一篇从容平章墨子、孔子、皇子、田子、列子、料子之语,岂难明此?《尸子》恐亦如《四库》馆臣所论《慎子》,“道德之为刑名,此其转关”者欤?是邪非邪,亦所谓可与通达者道,难为固陋者言也。
  汪氏原刻收入《湖海楼丛书》,光绪三年浙江书局据以刻为《二十二子》,此次据上海古籍出版社缩印浙江书局刻本整理。原刻段落均仍旧不改,而加以现代标点。原刻为夹注,现均改为段后注。
  目  录
  自序
  卷上

  劝学
  贵言
  四仪
  明堂
  分
  发蒙
  恕
  治天下
  仁意
  广泽
  绰子
  处道
  神明
  卷下
  散见诸书文汇辑
  尸子存疑
  正文
  自序

  《汉书•艺文志》杂家:“《尸子》二十篇”,隋唐《志》并同。宋时全书已亡,王应麟《汉志考证》云:“《李淑书目》存四卷,《馆阁书目》止存二篇,合为一卷。”其本皆不传。近所传者,有震泽任氏本、元和惠氏本、阳湖孙氏本。任本凡三篇,曰仁意,曰君治,曰广释,实皆攈摭佚文,傅会旧目。(1)继培初读其书,就所揽掇,表识出处,纠拾遗谬,是正文字。后得惠孙之书,以相比校,颇复有所疑异。乃集平昔疏记,稍加釐订。以《群书治要》所载为上卷,诸书称引与之同者分注于下。其不载《治要》而散见诸书者为下卷,引用违错及各本误收者别为存疑,附于后。谨按刘向别录,(2)称《尸子》书凡六万余言,今兹撰录,盖十失八,可为叹息。然由所概见推竟端委,尚有可意会者。张湛注《列子》,其序云:“《庄子》、《慎到》、《韩非》、《尸子》、《淮南》,玄示旨归,多称其言。”今按“归人”之说见《天瑞篇》,“言行响影”之说见《说符篇》,其所诵述定非数言。《淮南子•坠形训》云:“水圆折者有珠,方折者有玉,清水有黄金,龙渊有玉英。”又云:“北极有不释之冰。”其说皆本《尸子》。章怀太子注《后汉书》,(3)谓《尸子》书“二十篇,十九篇陈道德仁义之纪,一篇言九州险阻,水泉所起”,《坠形》之文当在此篇。准是以求,则《坠形训》“九山”“九塞”“九薮”及“水泉”诸说必皆用《尸子》可知。又因引“赎人”而知为子贡事,引“悦尼来远”而知为叶公问政,引“汤德及禽兽”而知为解网,触类引伸,课虚以责有,是在好学者之深思矣。刘向序《荀子》谓《尸子》著书“非先王之法,不循孔氏之术”。刘勰又谓其“兼总杂术,术通而文钝”。今原书散佚,未究大恉,诸家征说,率旨采撷精华,翦落枝叶,单词剩谊,转可宝爱。其书原本,先民时有窃取,后出诸子又或餐挹其中,传相蹈袭。今辄刺取各书,略明归出,欲以证释同异。《史记•孟荀列传》言楚有尸子,《集解》引刘向《别录》云:“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画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汉志》班固自注又以佼为鲁人,晋、鲁字形相近,未能定其然否云。
  嘉庆十有六年岁在重光协洽阳月月既望萧山汪继培识。
  卷上
  劝学
  学不倦,所以治己也;教不厌,所以治人也。(1)夫茧,舍而不治,则腐蠹而弃;使女工缫之,以为美锦,大君服而朝之。(2)身者茧也,舍而不治则知行腐蠹;使贤者教之,(3)以为世士,则天下诸侯莫敢不敬。(4)是故子路,卞之野人;(5)子贡,卫之贾人;(6)颜涿聚,盗也;颛孙师,驵也。孔子教之,皆为显士。(7)夫学譬之犹砺也,昆吾之金(8)而铢父之锡,使干越之工,(9)铸之以为剑而弗加砥砺,则以刺不入,以击不断。磨之以砻砺,加之以黄砥,则其刺也无前,其击也无下。自是观之,砺之与弗砺其相去远矣。今人皆知砺其剑,而弗知砺其身。夫学,身之砺砥也。(10)夫子曰:“车唯恐地之不坚也,舟唯恐水之不深也。”有其器则以人之难为易,夫道以人之难为易也。是故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无咎。”然则爱与恶,其于成孝无择也。(11)史鰌曰:“君,亲而近之,至敬以逊;貌而疏之,敬无怨。”然则亲与疏,其于成忠无择也。孔子曰:“自娱于櫽括之中,直己而不直人,以善废而不邑邑,蘧伯玉之行也。”(12)然则兴与废,其于成善无择也。”屈侯附曰:“贤者易知也,观其富之所分,达之所进,穷之所不取。”(13)然则穷与达,其于成贤无择也。是故爱恶、亲疏、废兴、穷达皆可以成义,有其器也。桓公之举管仲,穆公之举百里,比其德也。此所以国甚僻小,身至秽污,而为政于天下也。(14)今非比志意也而(15)比容貌,非比德行也而论爵列,亦可(16)以却敌服远矣。农夫比粟,商贾比财,烈士比义。(17)是故监门、逆旅、农夫、陶人皆得与焉。爵列,私贵也;德行,公贵也。奚以知其然也?司城子罕遇乘封人而下,其仆曰:“乘封人也,奚为下之?”子罕曰:“古之所谓良人者,良其行也;贵人者,贵其心也。今天爵而人,良其行而贵其心,吾敢弗敬乎?”以是观之,古之所谓贵非爵列也,所谓良非先故也。人君贵于一国而不达于天下,天子贵于一世而不达于后世,惟德行与天地相弊也。爵列者,德行之舍也,其所息也。《诗》曰:“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仁者之所息,人不敢败也。(18)天子诸侯,人之所以贵也,桀纣处之则贱矣。是故曰“爵列非贵”也。今天下贵爵列而贱德行,是贵甘堂而贱召伯也,亦反矣。夫德义也者,视之弗见,听之弗闻,天地以正,万物以遍,无爵而贵,不禄而尊也。(19)
  校正:
  (1)四句亦见《太平御览》六百十三。《说苑•说丛》云:“学问不倦,所以治己也;教诲不厌,所以治人也。”《文子•上仁》:“老子曰:‘学而不厌,所以治身也;教而不倦,所以治民也。’”《孟子•公孙丑篇》:“孔子曰:‘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亦见《吕氏春秋•尊师篇》。
  (2)一作“人君朝而服之”。按《盐铁论•殊路篇》云:“干越之铤不厉,匹夫贱之。工人施巧,人主服而朝也。”语意本此。大君,见《易•师卦》。
  (3)原作“子”。
  (4)“夫茧”以下据《御览》六百十三、八百十五、八百廿五补。《韩诗外传》五:“茧之性为丝,弗得女工,燔以沸汤,抽其统理,不成为丝。”《淮南子•泰族训》同。刘子《新论•崇学篇》云:“夫蠒缫以为丝,织为缣纨,缋以黼黻,则王侯服之;人学为礼仪,雕以文藻,而世人荣之。蠒之不缫,则素丝蠹于筐笼;人之不学,则才智腐于心胸。”本此。
  (5)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集解》。《文选•辨命论注》作“东鄙之野人”。
  (6)见《御览》八百廿九,句末有“也”字。
  (7)二句见《文选•辨命论注》,“显”作“贤”。《韩诗外传》八:“子路,卞之野人也;子贡,卫之贾人也。皆学问于孔子,遂为天下显士。”《荀子•大略篇》云:“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吕氏春秋•尊师篇》云:“子张,鲁之鄙家也;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为天下名士显人。”
  (8)四字见《山海经》十八注、《史记•司马相如传集解》、《前汉书•相如传注》、《文选•子虚赋注》。又《玉篇》一,“昆吾”字从“玉”。
  (9)《新序•杂事一》:“船人固桑曰:‘剑产干越’。”《庄子•刻意篇》:“干越之剑。”《释文》:“司马云:‘干,吴也,吴越出善剑也。’”《荀子•劝学篇》:“干越夷貊之子”。杨倞注云:“干越,犹言吴越。”刘台拱《荀子补注》云:“干与吴城邗沟通江淮之邗同。”《淮南•原道训》:“干越生葛絺。”高诱注:“亦云干吴也。”
  (10)“使干越之工”以下见《御览》七百六十七,“砺砥”作“砥砺”。又六百七引“今人”以下,“砺其剑”、“砺其身”上并有“砥”字。《北堂书钞》八十三同。《山海经》三注引加“玄黄砥”,“玄”乃“▉(苢去草头)”之讹。古者通以锡杂铜为兵器,《吴越春秋》言:“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区冶子因以造纯钩之剑。”铢父之锡,亦赤堇类也。《御览》误“锡”为“铁”,孙氏据之以改正文,非也。《淮南子•修务训》云:“夫纯钩、鱼肠之始下型,击则不能断,刺则不能入。及加之砥砺,摩其锋锷,则水断龙舟,陆剸犀甲。夫学亦人之砥也。”本此。
  (11)“曾子”以下见《文选•吊魏武帝文注》,“惧”作“礼”,下有“今人虽未得爱,不得恶矣”二句。按所引“曾子”见《大孝篇》。“惧而无咎”,《曾子》作“惧而无怨”。
  (12)《韩诗外传》二云:“外宽而内直,自设于隐括之中,直己不直人,善废而不悒悒,蘧伯玉之行也。”《大戴礼•卫将军文子篇》“善废”句作“以善存亡汲汲”。《家语•弟子行》作“汲汲于仁,以善自终。”“设”作“极”。
  (13)《韩诗外传》三:“魏文侯欲置相,召李克问曰:‘寡人欲置相,非翟黄则魏成子,愿卜之于先生。’李克曰:‘夫观士也,居则视其所亲,富则视其所与,达则视其所举,穷则视其所不为,贫则视其所不取,此五者足以观矣。’”《史记•魏世家》、《说苑•臣术篇》并同。此以为屈侯附语,疑误。“附”即翟黄所进者,《魏世家》作“鲋”,《说苑》作“附”。
  (14)《说苑•尊贤篇》云:“齐景公问于孔子曰:‘秦穆公,其国小处僻而霸,何也?’对曰:‘其国小而志大,虽处僻而其政中,其举果,其谋和,其令不偷。亲举五羖大夫于系缧之中,与之语三日而授之政。以此取之,虽王可也,霸则小矣。’”又云:“或曰:‘将谓桓公仁义乎?弑兄而立,非仁义也;将谓桓公恭俭乎?与妇人同舆驰于邑中,非恭俭也;将谓桓公清洁乎?闺门之内,无可嫁者,非清洁也。此三者,亡国失君之行也,然而桓公兼有之。以得管仲、隰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毕朝周室,为五霸长,以其得贤佐也。’”
  (15)原脱。
  (16)“可”上疑脱“不”字。
  (17)三句见《意林》及《御览》八百卅六。《论语•里仁篇》云:“义之与比。”《说苑•说丛》云:“君子比义,农夫比谷。”《庄子•徐无鬼篇》云:“农夫无草莱之事则不比,商贾无市井之事则不比。”
  (18)《毛传》云:“憩,息也。”
  (19)原校云:“而”旧作“与”。按《荀子•儒效篇》云:“君子无爵而贵,无禄而富。”
  鹿驰走无顾,六马不能望其尘,所以及者,顾也。(1)土积成岳,则楩枏豫章生焉;水积成川,则吞舟之鱼生焉;夫学之积也,亦有所生也。(2)
  校正:
  (1)《意林》、《御览》九百六“驰走”作“走”,而末句作“谓不反顾也”。《吕氏春秋•博志篇》云:“使獐疾走,马弗及至已而得者,其时顾也。”
  (2)《文选》《子虚赋注》、《励志诗注》、《意林》作“水积则生吞舟之鱼,土积则生豫章之木,学积亦有生焉。”《御览》六百七“豫章之木”作“楩枏豫章”,余与《意林》同。 
  以上二条诸书不云。《劝学篇》文,《意林》在“农夫比粟”条上,知同在此篇,附录于后。《荀子•劝学篇》云:“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循焉。”《说苑•建本篇》云:“水积成川,则蛟龙生焉;土积成山,则豫樟生焉;学积成圣,则富贵尊显至焉。”
  未有不因学而鉴道,不假学而光身者也。(1)
  校正:
  (1)《书钞》八十三、《御览》六百七。 
  二书所引不云出《劝学篇》,按刘子《新论•崇学篇》云:“未有不因学而鉴道,不假学以光身者也。”下接“夫蠒缫以为丝”云云,皆采《尸子》语,知本书必同在一篇,故附录于此。
  贵言
  范献子游于河,大夫皆在。君曰:“孰知栾氏之子?”大夫莫答。舟人清涓舍楫而答曰:“君奚问栾氏之子为?”君曰:“自吾亡栾氏也,其老者未死,而少者壮矣,吾是以问之。”清涓曰:“君善修晋国之政,内得大夫而外不失百姓,虽栾氏之子,其若君何?君若不修晋国之政,内不得大夫而外失百姓,则舟中之人皆栾氏之子也。”君曰:“善哉言!”明日朝,令赐舟人清涓田万亩,清涓辞。君曰:“以此田也,易彼言也,(1)子尚丧,寡人犹得也。”古之贵言也若此。(2)
  校正:
  (1)“范献子”以下见《御览》四百廿八、六百廿四、六百卅三。原本“在”作“存”,据《御览》改。《御览》六百廿四“游”作“泛”,“善修”作“若修”。
  (2)《书钞》卅引“赐舟人田清涓”,亦见《汉书•古今人表》中下。《御览》六百卅三引《裴氏新书》曰:“丹涓有一言之善,晋侯赐万顷田,辞而不受。晋侯曰:‘以此田易彼言也,于子犹有所亡,寡人犹有所得。’”“丹”盖“清”之误。刘子《新论•贵言篇》云:“范献贱万亩之田,以贵舟人片说。”皆本此。
  臣天下,一天下也。(1)一天下者,令于天下则行,禁焉则止。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焉而不止,故不得臣也。(2)目之所美,心以为不义,弗敢视也;口之所甘,心以为不义,弗敢食也;耳之所乐,心以为不义,弗敢听也;身之所安,心以为不义,弗敢服也。然则令于天下而行、禁焉而止者,心也。故曰:“心者,身之君也。”天子以天下受令于心,心不当则天下祸;诸侯以国受令于心,心不当则国亡;匹夫以身受令于心,心不当则身为戮矣。(3)祸之始也,易除,其除之;不可者,避之。及其成也,欲除之不可,欲避之不可。治于神者,其事少而功多。干霄之木,始若蘖足,易去也;(4)及其成达也,百人用斧斤,弗能偾也。熛火始起,易息也;及其焚云梦、孟诸,虽以天下之役,抒江汉之水,弗能救也。(5)夫祸之始也,犹熛火蘖足也,(6)易止也。及其措于大事,虽孔子、墨翟之贤,弗能救也。屋焚而人救之,则知德之;年老者使涂隙戒突,(7)终身无失火之患,而不知德也。(8)入于囹圄、解于患难者,则三族德之;教之以仁义慈悌则终身无患,而莫之德。夫祸亦有突,贤者行(9)天下而务塞之,则天下无兵患矣,而莫之知德也。故曰“圣人治于神,愚人争于明”也。(10)天地之道,莫见其所以长物而物长,莫见其所以亡物而物亡。圣人之道亦然,(11)其兴福也,人莫之见而福兴矣;其除祸也,人莫之知而祸除矣,故曰“神人”。(12)益天下以财为“仁”,劳天下以力为“义”,分天下以生为“神”。修先王之术,除祸难之本,使天下丈夫耕而食,妇人织而衣,皆得戴其首,父子相保,此其分万物以生,益(13)天下以财,不可胜计也。神也者,万物之始,万物之纪也。(14)
  校正:
  (1)原本与上不分段。按已下文义,与《贵言》之旨不合,疑别为一篇。
  (2)《春秋繁露》云:“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今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天下而不止,安在其能臣天下也?”本此。
  (3)“心者”以下见《五行大义》四、《长短经•德表篇注》。
  (4)《文选•枚叔上吴王书》云:“十围之木,始生而蘖,足可搔而绝,手可擢而爪。”注引此三句,“干霄”作“千丈”。
  (5)《淮南子•人间训》云:“夫爝火在缥烟之中也,一指所能息也。及至火之燔孟诸而炎云台,虽起三军之众,弗能救也。”
  (6)“足”字衍。
  (7)案“突”当作“█(上穴下灭)”。《说文》云:“█(上穴下灭),深也。一曰灶 █(上穴下灭),从穴火,求省声。”
  (8)《汉书•霍光传》:“人为徐生上书曰:‘臣闻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傍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俄而家果失火。邻里其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杀牛置酒谢其邻人,灼烂者在于上行,余各以功次坐,而不录言曲突者。’”《群书治要》载桓子《新论》以为淳于髠事。《淮南子•说山训》:“淳于髠之告火。”高诱注与《新论》同。
  (9)疑“得”。
  (10)“明”原作“神”。案《墨子•公输篇》云:“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今据改。
  (11)“天地”二句及此句见《文选•颜延年释奠诗注》。
  (12)《淮南子•泰族训》云:“天设日月,列星辰,调阴阳,张四时,日以暴之,夜以息之,风以干之,雨露以濡之。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风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圣人象之。故其起福也,不见其所由而福起;其除祸也,不见其所以而祸除。”亦见《文子•精诚篇》。
  (13)原作“盈”。
  (14)《墨子•鲁问篇》云:“吴虑谓子墨子:‘义耳,义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所谓义者,亦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乎?’吴虑曰:‘有。’子墨子曰:‘翟尝计之矣。翟虑耕天下而食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农之耕,分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藉而以为得一升粟,其不能饱天下之饥者,既可睹矣。翟虑织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妇人之织,分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藉而为得尺布,其不能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虑被坚执锐救诸侯之患,盛,然后当一夫之战,其不御三军,既可睹矣。翟以为不若诵先王之道而求其说,通圣人之言而察其辞,上说王公大人,次说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故翟以为虽不耕而食饥,不织而衣寒,功贤于耕而食之、织而衣之者也。故翟以为虽不耕织乎而功贤于耕织也。’”
  四仪
  行有四仪,一曰志动不忘仁,二曰智用不忘义,三曰力事不忘忠,四曰口言不忘信。慎守四仪,以终其身,名功之从之也,犹形之有影,声之有响也。是故志不忘仁,则中能宽裕;智不忘义,则行有文理;力不忘忠,则动无废功;口不忘信,则言若符节。若中宽裕而行文理,动有功而言可信也,虽古之有厚功大名,见于四海之外,知于万世之后者,其行身也,无以加于此矣。
  明堂
  夫高显尊贵,利天下之径也,非仁者之所以轻也。何以知其然耶?(1)日之能烛远,势高也;使日在井中,则不能烛十步矣。(2)舜之方陶也,不能利其巷下;南面而君天下,蛮夷戎狄皆被其福。(3)目在足下,则不可以视矣。(4)天高明,然后能烛临万物;地广大,然后能载任群体。其本不美,则其枝叶茎心不得美矣。此古今之大径也,是故圣王谨修其身以君天下,则天道至焉,地道稽焉,万物度焉。古者明王之求贤也,不避远近,(5)不论贵贱,卑爵以下贤,轻身以先士。故尧从舜于畎亩之中,北面而见之,不争礼貌。(6)此先王之所以能正天地利万物之故也。今诸侯之君,广其土地之富、而(7)奋其兵革之强以骄士;士亦务其德行、美其道术以轻上,此仁者之所非也。曾子曰:“取人者必畏,与人者必骄。”(8)今说者怀畏而听者怀骄,以此行义,不亦难乎?非求贤务士而能致大名于天下者,未之尝闻也。夫士不可妄致也,覆巢破卵,则凤皇不至焉;刳胎焚夭,则麒麟不往焉;竭泽漉鱼,则神龙不下焉。(9)夫禽兽之愚而不可妄致也,而况于火食之民乎?是故曰:“待士不敬,举士不信,则善士不往焉;听言,耳目不瞿,视听不深,则善言不往焉。”(10)孔子曰:“大哉河海乎,下之也!”(11)夫河下天下之川故广,人下天下之士故大。故曰:“下士者得贤,下敌者得友,下众者得誉。”故度于往古,观于先王,非求贤务士而能立功于天下、成名于后世者,未之尝有也。(12)夫求士,不遵其道而能致士者,未之尝见也。然则先王之道可知,己务行之而已矣。
  校正:
  (1)疑“也”。
  (2)《荀子•天论篇》云:“日月不高,则光晖不赫。”
  (3)“舜之方陶”以下见《御览》一百九十五,“下”作“也”,“南面”上有“及”字。《路史•后纪》十二注,“君”作“治”,“被”作“蒙”。《淮南子•淑真训》(潇雨按:原刻如此,当作“俶真训”,高诱《淮南子注》:“俶,始也。” 
  )云:“舜之耕陶也,不能利其里;南面王,则德施乎四海。仁非能益也,处便而势利也。”
  (4)《意林》引:“日在井中,不能烛十步;目在足下,不可以视远。虽明何益”。《御览》三十,“步”作“远”,“远”作“近”。六百廿,无“近”字,下并有“君之于国也,犹天之有日,居不高则不明,视不尊则不远”四句。又三百六十六及《艺文类聚》十七引:“使目在足下,则不可以视”。《书钞》廿九引:“居高视尊”。此书“日在井中”与“目在足下”不相接,又无“君之于国”数句,盖删节失次。
  (5)《书•高宗彤日》,《释文》“近”作“昵”。
  (6)《孟子•万章篇》:“咸邱蒙曰:‘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吕氏春秋•求人篇》云:“尧传天下于舜,礼之诸侯,妻以二女,臣以十子,身请北面朝之,至卑也。”
  (7)疑衍。
  (8)《说苑•立节篇》云:“曾子衣弊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勿畏乎?’终勿受。”《家语•在厄篇》作:“受人施者常畏人,与人者常骄人。”
  (9)《赵策》:“谅毅曰:‘臣闻之,有覆巢毁卵,而凤皇不翔;刳胎焚夭,而騏驎不至。’”又《吕氏春秋•应同篇》云:“覆巢毁卵,则凤皇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说苑•权谋篇》以为孔子语。
  (10)三句见《长短经•钓情篇》注,“瞿”作“惧”。
  (11)“下”上疑脱“能”字,《淮南子•说山训》云:“江河所以能长百谷者,能下之也。夫惟能下之,是以能上之。”高诱注:“上,大也。”
  (12)《管子•五辅篇》云:“古之圣王,所以取明名广誉,厚功大业,显于天下,不忘于后世,非得人者,未之尝闻。”
  分
  天地生万物,圣人裁之。(1)裁物以制分,便事以立官。(2)君臣、父子、上下、长幼、贵贱、亲疏,皆得其分。曰治爱得分,曰仁施得分,曰义虑得分,曰智动得分,曰适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后为成人。(3)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4)身逸而国治,言寡而令行。事少而功多,守要也;身逸而国治,用贤也;言寡而令行,正名也。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尽情,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5)赏罚随名,民莫不敬。周公之治天下也,酒肉不撤于前,钟鼓不解于悬。听乐而国治,劳无事焉;(6)饮酒而贤举,智无事焉;自为而民富,仁无事焉。(7)知此道也(8)者,众贤为役,愚智尽情矣。
  校正:
  (1)《文选•豪士赋序注》无“地”字,“裁”作“财”,古字通。按《群书治要•六韬》:“太公曰:‘天下有物,圣人裁之。’”《新语•道基篇》云:“《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管子•心术下》云:“凡物载名而来,圣人因而财之。”《荀子•非十二子篇》云:“一天下,财万物。”杨倞注:“财与裁同。”
  (2)见《文选•晋纪总论注》,下有“以固其国”四字,当连。上引《左传》“或多难”句,刻误接此。
  (3)“君臣”以下见《长短经•反经篇注》。
  (4)下文作“多”。按《贵言篇》、《治天下篇》并作“多”。
  (5)《韩非子•扬榷篇》云:“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申子•大体篇》云:“名自正也,事自定也。”
  (6)“周公”以下见《书钞》四十九。
  (7)《韩诗外传》四:“传曰:‘周平公酒不离于前,钟石不解于悬,而宇内亦治。’”《淮南子•诠言训》云:“周公殽臑不收于前,钟鼓不解于悬,以辅成王,而海内平。”
  (8)疑衍。
  明王之道,易行也。劳不进一步,听狱不后皋陶;食不损一味,富民不后虞舜;乐不损一日,用兵不后汤武。书之不盈尺简,南面而立,一言而国治,尧舜复生,弗能更也。身无变而治,国无变而王,汤武复生,弗能更也。执一之道,去智与巧。有虞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贡善;殷周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贡才。(1)夫至众贤而能用之,此有虞之盛德也。
  校正:
  (1)四句见《御览》八十一,“才”作“财”。
  三人之所废,天下弗能兴也;三人之所兴,天下弗能废也。亲曰不孝,君曰不忠,友曰不信,天下弗能兴也;亲言其孝,君言其忠,友言其信,天下弗能废也。夫符节,合之则是非自见。行亦有符,三者合,则行自见矣。此所以观行也。诸治官临众者,上比度以观其贤,案法以观其罪,吏虽有邪僻,无所逃之,所以观胜任也。群臣之愚智日效于前,择其知事者,而令之谋群臣之所举;日效于前,择其知人者,而令之举群臣之治乱;日效于前,择其胜任者,而令之治群臣之行,可得而察也。择其贤者而举之,则民竞于行;胜任者治,则百官不乱;知人者举,则贤者不隐;知事者谋,则大举不失。夫弩机,损若黍则不钩,益若□则不发。言者,百事之机也。(1)圣王正言于朝,而四方治矣。是故曰:“正名去伪,事成若化;以实核名,百事皆成。”夫用贤使能,不劳而治;正名覆实,不罚而威。达情见素,则是非不蔽;复本原始,则言若符节。良工之马易御也,圣王之民易治也,其此之谓乎?
  校正:
  (1)“夫弩”以下,据原本《北堂书钞•武功部》补。《吕氏春秋•察微篇》云:“夫弩机,差以米则不发。”
  发蒙
  若夫名分,圣(1)之所审也。造父之所以与(2)交者,少操辔,马之百节皆与;(3)明王之所以与臣下交者,少审名分,群臣莫敢不尽力竭智矣。天下之可治,分成也;是非之可辨,名定也。无(4)过其实,罪也;弗及,愚也。是故情尽而不伪,质素而无巧。故有道之君,其无易听,(5)此名分之所审也。(6)若夫临官治事者,案其法则民敬事;任士进贤者,保其后则民慎举;议国亲事者,尽其实则民敬言。孔子曰:“临事而惧,希不济。”(7)《易》曰:“若履虎尾,终之吉。”(8)若群臣之众皆戒慎,恐惧若履虎尾,则何不济之有乎?君明则臣少罪。夫使众者,诏作则迟,分地则速,是何也?无所逃其罪也。言亦有地,不可不分也。君臣同地,则臣有所逃其罪矣。(9)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措准则地之险者有罪,审名分则群臣之不审者有罪。(10)夫爱民,且利之也,爱而不利,则非慈母之德也;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则众而无用也;力于朝,且治之也,力而治,则劳而无功矣。三者虽异,道一也。是故曰:“审一之经,百事乃成;审一之纪,百事乃理。”名实判为两,合为一。是非随名实,赏罚随是非。(11)是则有赏,非则有罚,人君之所独断也。明君之立也,正其貌,庄其心,虚其视,不躁其听,不淫审分,应辞以立于廷,则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用长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治矣;明者不失,则微者敬矣。(12)家人、子侄和,臣妾力,则家富,丈人虽厚,衣食无伤也;子侄不和,臣妾不力,则(13)家贫,丈人虽薄,衣食无益也,而况于万乘之君乎?国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贤,此其一也;虽知用贤,求不能得,此其二也;虽得贤,不能尽,此其三也。(14)正名以御之,则尧舜之智必尽矣;明分以示之,则桀纣之暴必止矣。贤者尽,暴者止,则治民之道不可以加矣。听朝之道,使人有分。有大善者必问孰进之,有大过者必云孰任之,而行赏罚焉,且以观贤不肖也。(15)今有大善者不问孰进之,有大过者不问孰任之,则有分无益。已问孰任之而不行赏罚,则问之无益。已是非不得尽见谓之蔽,见而弗能知谓之虚,知而弗能赏谓之纵,三者乱之本也。明分则不蔽,正名则不虚,(16)赏贤罚暴则不纵,三者治之道也。于群臣之中,贤则贵之,不肖则贱之;(17)治则使之,不治则□之;忠则(18)爱之,不忠则罪之。贤不肖,治不治,忠不忠,由是观之,犹白黑也。(19)陈绳而斲之,则巧拙易知也。夫观群臣亦有绳,以名引之,则虽尧舜不(20)服矣。(21)虑事而当,不若进贤;进贤而当,不若知贤;知贤又能用之,备矣。治天下之要在于正名,正名去伪,事成若化,苟能正名,天成地平。为人臣者,以进贤为功;为人君者,以用贤为功。(22)为人臣者,进贤是自为置上也,自为置上而无赏,是故不为也;进不肖者,是自为置下也,自为置下而无罪,是故为之也。使进贤者必有赏,进不肖者必有罪,无敢进也者为无能之人,若此则必多进贤矣。
  校正:
  (1)当作“明王”二字。
  (2)“与”下当有“马”字。
  (3)疑“举”。
  (4)原校云:“‘无’,可疑。”案当作“夫”。
  (5)文有脱误。
  (6)《吕氏春秋•审分览》云:“王良之所以使马者,约审之,以控其辔,而四马莫敢不尽力。有道之主,其所以使群臣者亦有辔,其辔何如?正名审分,是治之辔已。故案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夫名多不当其实,而事多不当其用者,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
  (7)《论语•述而篇》:“子曰:‘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曾子•立事篇》云:“临事而慄者,鲜不济矣。”此盖误曾子之言为孔子。
  (8)《易•履卦》云:“履虎尾,愬愬终吉。”
  (9)《吕氏春秋•审分览》云:“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主亦有地,臣主同地,则臣有所匿其邪矣,主无所避其累矣。”
  (10)“夫使众者”以下见《长短经•适变篇注》,末句有“矣”字。“陈绳”三句亦见《意林》,“险”上并有“废”字。
  (11)《韩非子•安危篇》云:“安术有七,一曰赏罚随是非。”
  (12)“明君”以下见《长短经•适变篇注》,“廷”作“朝”,“长耳目”上无“用”字。按“用”字衍,《汉书•楚元王传》云:“愿长耳目”,长即言用也。
  (13)原脱。
  (14)“国之”以下见《御览》四百二。“虽知用贤,求不能得”作“或求贤不能得”。“虽得贤”句作“用贤不能尽”。《书钞》廿一引:“不知用贤。”
  (15)“听朝”以下见《适变注》,“云”作“问”,两“问”字下、“行”字下皆有“其”字。
  (16)二句见注。
  (17)二句见注。
  (18)原脱四字,依上文例补三字。
  (19)“贤不肖”及“忠不忠”以下见注,“由是”作“以道”。《管子•明法解》云:“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见也,如白黑之分。”《春秋繁露•五行五事篇》云:“视白明明者,知贤不肖者,分明白黑也。”(潇雨按:原刻作“白”。今通行本《春秋繁露》句作“视曰明,明者,知贤不肖,分明黑白也”。)
  (20)疑“必”。
  (21)《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云:“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于曲直也。诘其名实,观其离合,则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谰己。”
  (22)四句见《长短经•是非篇》及《大体篇》注,两“功”字下皆有“也”字。
  恕
  恕者,以身为度者也。己所不欲,毋加诸人。恶诸人,则去诸己;欲诸人,则求诸己。此恕也。(1)农夫之耨,去害苗者也;贤者之治,去害义者也。(2)虑之无益于义而虑之,此心之秽也;道之无益于义而道之,此言之秽也;为之无益于义而为之,此行之秽也。虑中义则智为上,言中义则言为师,事中义则行为法。射不善而欲教人,人不学也;行不修而欲谈人,人不听也。夫骥惟伯乐独知之,不害其为良马也。(2)行亦然,惟贤者独知之,不害其为善士也。
  校正:
  (1)四句见《意林》。《淮南子•说山训》云:“治国者若耨田,去害苗者而已。”
  (2)《楚策》:“汗明曰:‘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尾湛胕溃,漉汗洒地,白汗交流,中阪迁延,负辕不能上。伯乐遭之,下车攀而哭之,解纻衣以幕之。骥于是俯而喷,仰而鸣,声达于天,若出金石声者,何也?彼见伯乐之知己也。’”
  治天下
  治天下有四术,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度量通则财足矣,用贤则多功矣,无私百智之宗也,忠爱父母之行也。(1)奚以知其然?父母之所畜子者,非贤强也,非聪明也,非俊智也,爱之忧之,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此父母所以畜子也。然则爱天下,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则天下之畜亦然矣,此尧之所以畜天下也。有虞氏盛德,见人有善,如己有善;见人有过,如己有过。(2)天无私于物,地无私于物,袭此行者,谓之天子。诚爱天下者,得贤。(3)奚以知其然也?弱子有疾,慈母之见秦医也不争礼貌;在囹圄,其走大吏也不爱资财。视天下若子,是故其见医者不争礼貌,其奉养也不爱资财。故文王之见太公望也,一日五反;桓公之奉管仲也,列城有数。此所以国甚(4)僻小,身至秽污而为正(5)于天下也。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之不乐,钟鼓之不鸣,寡人之任也;国家之不乂,朝廷之不治,与诸侯交之不得志,子之任也。子无入寡人之乐,寡人无入子之朝。”自是以来,子产治郑,城门不闭,国无盗贼,道无饿人。孔子曰:“若郑简公之好乐,虽抱钟而朝可也。”(6)夫用贤,身乐而名附,事少而功多,国治而能逸。
  校正:
  (1)“治天下”以下见《御览》七十七,“父母”作“君父”。《文选•东京赋注》引作:“治国有四术,一忠爱,二无私,三用贤,四简能。”《书钞》廿七引:“治有四术。”
  (2)“见人有善”四句见《意林》,下云:“此虞氏盛德也。”《文选•竟陵文宣王行状注》引:“见人有过,则如己有过,有虞氏之盛德也。”《路史后纪》十二注引云:“有虞之君,使天下贡善,其治天下,见人有善”云云,“有虞之君”二句见上《分》篇,罗氏盖合举之。
  (3)“得贤”上有脱字。
  (4)原本“国甚”二字作“其”,据《劝学篇》改。
  (5)《劝学》作“政”。
  (6)“郑简公”以下见《初学记》十六,“子无入寡人之乐”三句,“城门不闭”句,并据补。《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子产相,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不乐也!俎豆不大,钟鼓竽瑟不鸣。寡人之事不一,国家不定,百姓不治耕战,不辑睦,亦子之罪。子有职,寡人亦有职,各守其职。’子产退而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荫于街者,莫有援也;锥刀遗道,三日可反。三年不变,民无饥也。”
  凡治之道,莫如因智;智之道,莫如因贤。譬之犹相马而借伯乐也,(1)相玉而借猗顿也,(2)亦必不过矣。今有人于此,尽力以为舟,济大水而不用也;尽力以为车,行远而不乘也,则人必以为无慧。今人尽力以学,谋事则不借智,处行则不因贤,舍其学不用也。此其无慧也,有甚于舍舟而涉、舍车而走者矣。
  校正:
  (1)《吕氏春秋•赞能篇》云:“得十良马,不若得一伯乐。”高诱注:“伯乐善相马。”
  (2)《淮南子•氾论训》云:“玉工眩玉之似碧卢者,惟猗顿不失其情。”高诱注:“猗顿,鲁之富人,能知玉理。”
  仁意
  治水潦者,禹也;播五种者,后稷也;听狱折衷者,皋陶也。舜无为也,而天下以为父母。(1)爱天下莫甚焉。天下之善者,惟仁也。夫丧其子者,苟可以得之,无择人也。仁者之于善也亦然。是故尧举舜于畎亩,汤举伊尹于雍人。(2)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雠。仁者之于善也,无择也,无恶也,惟善之所在。(3)尧问于舜曰:“何事?”舜曰:“事天。”问:“何任?”曰:“任地。”问:“何务?”曰:“务人。”(4)平地而注水,水流湿;均薪而施火,火从燥,召之类也。是故尧为善而众美至焉,桀为非而众恶至焉。(5)
  校正:
  (1)“治水潦”以下见《长短经•适变篇注》,“各”作“谷”,末句作“而为天下父母”。《韩诗外传》二:“夫辟土殖谷者,后稷也;决江疏河者,禹也;听狱折中者,皋陶也。然而圣后者,尧也。”盖本此,亦见《淮南子•诠言训》。
  (2)《墨子•尚贤》中云:“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汤得之,举以为己相。”
  (3)《韩非子•说疑篇》云:“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雠。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
  (4)“尧问”以下见《御览》八十一,原脱“问何任也”四句,据《御览》补。《书钞》十五引:“事天任也。”“也”即“地”之误。《唐类函》廿六载《书钞》作:“事天任人。”亦误。
  (5)《吕氏春秋•应同篇》云:“平地注水,水流湿;均薪施火,火就燥。”《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篇》云:“平地注水,去燥就湿;均薪施火,去湿就燥。百物其去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又云:“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邓析子•转辞篇》,《鬼谷子•摩篇》,《荀子》《劝学篇》、《大略篇》并有此言。
  烛于玉烛,饮于醴泉,畅于永风。春为青阳,夏为朱明,秋为白藏,冬为玄英。四时和,正光照,此之谓玉烛。甘雨时,降万物以嘉,高者不少,下者不多,此之谓醴泉。其风,春为发生,夏为长嬴,秋为方盛,冬为安静,四气和,为通正,此之谓永风。(1)
  校正:
  (1)《尔雅•释天疏》引《仁意篇》述太平之事云云。“四时”,《困学纪闻》八作“四气”。《海录碎事》十八作“四时之气和”。“四气”,任本作“四时”。按《尔雅》“方盛”作“收成”,“静”作“宁”,“永”作“景”。注云:“此亦四时之别号,《尸子》皆以为太平祥风。”《御览》十九引《尸子》云:“翔风,瑞风也。一名景风,一名惠风。春为发生,夏为长嬴,秋为收成,冬为安宁。”注云:“《尔雅》以为四时之别名也,按翔风云云,乃瑞图之文。”见《御览》八百七十二,此卷误引为《尸子》,孙氏据之以补《尔雅》疏,非也。
  舜南面而治天下,天下太平。烛于玉烛,息于永风,食于膏火,饮于醴泉。舜之行,其犹河海乎?千仞之溪亦满焉,蝼蚁之穴亦满焉。由此观之,禹汤之功不足言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烛于”之“烛”作“调”。《天中记》十一、《文选•安陆昭王碑文注》两“焉”字并作“之”。《后纪》十二注首句作“舜之德无不该,南面而治天下。”“河”作“江”,“焉”亦作“之”,“言也”作“尚矣”。诸书引此条并不云《仁意篇》,按《尔雅疏》引“烛于玉烛”以下,以为《仁意篇》,述太平之事云云。文正与此相属,知本书必同在一篇,故录附于此。“膏火”当作“膏露”,《礼记•礼运篇》亦云:“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尸子》于“膏露”当有释词,《尔雅》不及“膏露”,故疏引《尸子》不具,为可惜也。
  广泽(1)
  校正:(1)原脱“泽”字,据《尔雅疏》补。
  因井中视星,所视不过数星;自丘上以视,则见其始出,又见其入。非明益也,势使然也。夫私心,井中也;公心,丘上也。(1)故智载于私,则所知少;载于公,则所知多矣。何以知其然?夫吴越之国,以臣妾为殉,中国闻而非之,怒则以亲戚殉一言。(2)夫智在公,则爱吴越之臣妾;在私,则忘其亲戚。非智损也,怒弇之也。好亦然。《语》曰:“莫知其子之恶也。”(3)非智损也,爱弇之也。是故夫论贵贱、辨是非者,必且自公心言之,自公心听之,而后可知也。(4)匹夫爱其宅,不爱其邻;诸侯爱其国,不爱其敌。天子兼天下而爱之大也。
  校正:
  (1)“因井中”以下见《类聚》一、《御览》六、四百廿九,“因”并作“自”,“所视”之“视”作“见”,“以视”之“视”作“望”。《类聚》、《御览》四百廿九,“始出”下并有“也”字。《御览》六又作:“则见始多也。”
  (2)《荀子•荣辱篇注》引云:“非人君之用兵也,以为民伤鬬,则以亲戚殉一言而不顾之也。”盖即此文。
  (3)《礼记•大学篇》云:“好而知其恶,恶而知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
  (4)“夫吴越之国”以下见《长短经•昏智篇》,“怒”上有“及”字,“好亦然”下有“矣”字,“恶”下无“也”字,“是故”下无“夫”字。《文选•邹阳狱中书注》引:“论是非者,自公心听之,而后可知也。”
  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1)其学之相非也,数世矣而已,皆弇于私也。(2)天、帝、皇、后、辟、公、弘、廓、宏、(3)溥、介、纯、夏、幠、冢、晊、昄,皆大也,十有余名而实一也。若使兼、公、虚、衷、平易、别囿一实也,则无相非也。(4)
  校正:
  (1)孙本云:“‘囿’字,宋本《尔雅疏》作‘原’。”按当作“别囿”。《吕氏春秋•去宥篇》云:“邻父有与人邻者,有枯梧树。其邻之父言:‘梧树之不善也。’邻人遽伐之,邻父因请而以为薪。其人不说,曰:‘邻者若此,其险也,岂可为之邻哉?’此有所宥也。夫请以为薪与弗请,此不可以疑枯梧树之善与不善也。齐人有欲得金者,清旦被衣冠往鬻金者之所,见人操金,攫而夺之。吏搏而束缚之,问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故?’对吏曰:‘殊不见人,徒见金耳。’此真大有所宥也。夫人有所宥者,固以昼为昏,以白为黑,以尧为桀,宥之为败亦大矣。亡国之主,其皆甚有所宥耶?故凡人必别宥然后知,别宥则能全其天矣。”“宥”与“囿”通,《吕览》之说盖本料子。
  (2)何氏焯云:“‘而’下疑脱‘不’字。”
  (3)孙云:“宋本《尔雅疏》作‘关(關)’。”按“关(關)”当作“闳(閎)”,“宏”、“闳(閎)”古字通。
  (4)《尔雅•释诂疏》引《广泽篇》。注作“此皆大,有十余名而同一实”。
  赎人(1)
  校正:
  (1)吴任臣《字汇补》引《广泽篇》云:“赎人也。”案《吕氏春秋•察微篇》云:“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又见《淮南子》《道应训》、《齐俗训》。《尸子》所云“赎人”,疑亦谓此事也。
  绰子
  尧养无告,(1)禹爱辜人,(2)汤武及禽兽,此先王之所以安危而怀远也。圣人于大私之中也为无私,(3)其于大好恶之中也为无好恶。舜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舜不歌禽兽而歌民。(4)汤曰:“朕身有罪,无及万方;万方有罪,朕身受之。”(5)汤不私其身而私万方。文王曰:“苟有仁人,何必周亲?”(6)文王(7)不私其亲而私万国。先王非无私也,所私者与人不同也。(8)
  校正:
  (1)《庄子•天道篇》:“尧曰:‘吾不敖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
  (2)《说苑•君道篇》:“河间献王曰:‘禹出见罪人,下车问而泣之。’”《庄子•则阳篇》:“至齐,见辜人焉。”《释文》:“辜,罪也。”李云:“谓应死人也。”
  (3)“尧养”以下见《长短经•大私篇》,无“汤武及禽兽”句。案《吕氏春秋•异用篇》云:“汤之德及禽兽。”《简选篇》云:“武王行赏及禽兽。”是汤武及禽兽之证也。
  (4)《文选•琴赋注》引《尸子》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是舜歌也。”《礼记•乐记疏》云:“《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疑《尸子》本止二语,而肃合《家语》称之也。又见《史记•乐书索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若曰:‘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韩诗外传》四引《传》曰:“舜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而治天下。”《淮南子•诠言训》云:“舜弹五弦之琴,而歌南风之诗,以治天下。”又《泰族训》云:“舜为天子,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越绝书》十三:“范子曰:‘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新语•无为篇》云:“昔舜治天下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风俗通•声音篇》云:“《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
  (5)《墨子•兼爱下》:“汤曰:‘惟子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天今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论语•尧曰篇》作:“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吕氏春秋•顺民篇》又作:“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与《周语上》内史过引《汤誓》同。
  (6)《墨子•兼爱》中云:“昔者武王将事泰山,遂传曰:‘泰山:有道曾孙周王有事。大事既获,仁人尚作,以祗商夏,蛮夷丑貉,虽有周亲,不若仁人,万方有罪,维予一人。’此言武王之事。”《论语•尧曰篇》作:“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按此以为文王语,与《墨子》异。
  (7)原脱二字,据《长短经》补。
  (8)“汤曰”以下见《长短•大私篇》。
  松柏之鼠不知堂密之有美枞。(1)
  校正:
  (1)《尔雅》《释山》、《释木》注又疏,《类聚》八十九。
  处道
  孔子曰:“欲知则问,欲能则学,欲给则豫,欲善则肄。”国乱,则择其邪人而去之,则国治矣;胸中乱,则择其邪欲而去之,则德正矣。天下非无盲者也,美人之贵明目者众也;天下非无聋者也,辨士之贵聪耳者众也;天下非无乱人也,尧舜之贵可教者众也。孔子曰:“君者,盂也;民者,水也。盂方则水方,盂圆则水圆。”(1)上何好而民不从?昔者勾践好勇而民轻死,灵王好细腰而民多饿。夫死与饿,民之所恶也,君诚好之,百姓自然,而况仁义乎?(2)桀纣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乱,而关龙逢、王子比干不与焉,而谓之皆乱,其乱者众也;尧舜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治,而丹朱、商均不与焉,而谓之皆治,其治者众也。(3)故曰:“君诚服之,百姓自然;卿大夫服之,百姓若逸;官长服之,百姓若流。”夫民之可教者众,故曰“犹水”也。
  校正:
  (1)“君下”原本有“子”字,衍。《后汉书•吕强传》引云:“君如杅,民如水。杅方则水方,杅圆则水圆。”章怀注云:“‘杅’字亦作‘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引:“孔子曰:‘为人君者,犹盂也,民犹水也。盂方水方,盂圆水圆。’”《荀子•君道篇》云:“君者,槃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
  (2)《管子•法法篇》云:“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七主七臣篇》云:“主好本则民好垦草莱,主好货则人贾市,主好宫室则工匠巧,主好文采则女工靡。夫楚王好小腰而美人省食,吴王好剑而国士轻死。死与不食者,天下之所共恶也,然而为之者,何也?从主之所欲也。而况愉乐音声之化乎?”《韩非子•二柄篇》云:“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晏子•外篇》同。《墨子•兼爱中》云:“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是其故何也?君说之故,臣能之也。昔王勾践好士之勇,教驯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试其士曰:‘越国之宝尽在此。’越王亲自鼓其士而进之,士闻鼓音破碎,乱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余。越王击金而退之。是故子墨子言曰:‘乃若夫少食恶衣,杀身而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若苟君说之,则众能为之。况兼相爱交相利,与此异矣。’”《淮南子•主术训》:“灵王好细腰,而民有杀食自饥也;越王好勇,而民皆处危争死。”《楚策》:“莫敖子华曰:‘昔者先君灵王好小要,楚士约食,冯而能立,式而能起。食之可欲,忍而不入;死之可恶,就而不避。章闻之:其君好发者,其臣抉拾。君王直不好,若君王诚好贤,皆可得而致之。’”《荀子•君道篇》“灵王”作“庄王”,《尹文子》亦云:“楚庄爱细腰,一国皆有饥色。”《御览》三百七十引《尹子》,孙本误以为《尸子》异文。
  (3)“尧舜”以下见《御览》八十。刘子《新论•从化篇》云:“楚灵王好细腰,臣妾为之约食,饿死者多;越王勾践好勇而揖斗蛙,国人为之轻命,兵死者众。命者,人之所重;死者,人之所恶。今轻其所重、重其所恶者,何也?从君所好也。”又云:“唐尧居上,天下皆治,而四凶独乱,犹曰尧治,治者多也;殷纣在上,天下皆乱,而三仁独治,犹曰纣乱,乱者众也。”皆本《尸子》此文。《长短经•势运篇注》引,“桀纣”以下作《慎子》,疑误。
  德者,天地万物得也;义者,天地万物宜也;礼者,天地万物体也。使天地万物皆得其宜、当其体者,谓之大仁。(1)食所以为肥也,壹饭而问人曰奚若,则皆笑之。夫治天下,大事也,今人皆壹饭而问奚若者也。(2)善人以治天地则可矣,我奚为而人善?仲尼曰:“得之身者得之民,失之身者失之民。不出于户而知天下,不下其堂而治四方,知反之于己者也。”(3)以是观之,治己则人治矣。
  校正:
  (1)“德者”以下见《长短经•政体篇注》,“当其体”下无“者”字。
  (2)“食所以为肥”以下见《长短经•善亡篇》,末句作:“譬今人皆以壹饭而问人奚若者也。”
  (3)《吕氏春秋•先己篇》云:“哀公曰:‘有语寡人曰:为国家者,为之堂上而巳矣,寡人以为迂言也。’孔子曰:‘此非迂言也。丘闻之:得之于身者得之人,失之于身者失之人。不出于门户而知天下,治者,其惟知反于己身者乎?’”《说苑•政理篇》又云:“卫灵公谓孔子曰:‘有语寡人为国家者,谨之于庙堂之上而国家治矣,其可乎?’孔子曰:‘可爱人者则人爱之,恶人者则人恶之。知得之己者,亦知得之人。所谓不出于环堵之室而知天下者,知反之己者也。’”《孔子集语》引“恶人者”以下为《尸子》。《老子》云:“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尸子》所本也。
  神明
  仁义圣智参天地。天若不覆,民将何恃何望?(1)地若不载,民将安居安行?圣人若弗治,民将安率安将?是故天覆之,地载之,圣人治之。圣人之身犹日也,夫日圆尺,光盈天地。圣人之身小,其所烛远。(2)圣人正己,而四方治矣。(3)上纲苟直,百目皆开;德行苟直,群物皆正。政(4)也者,正人者也。身不正则人不从。(5)是故不言而信,不怒而威,不施而仁。(6)有诸心而彼正,谓之至政。今人曰:“天下(7)乱矣,难以为善。”此不然也。夫饥者易食,寒者易衣,(8)此乱而后易为德也。(9)
  校正:
  (1)《文子•道原篇》云:“天之道,常生物而不有,成化而不宰。万物恃之而生,莫之知德;恃之而死,莫之知怨。”
  (2)“圣人之身犹日”以下见《初学记》十七。《御览》三两见,一云:“圣人以日圆盈尺,光满天下。圣人居高明烛,弥纶六合。”《天中记》一作:“圣人居室,弥纶六合,犹圣人之身小,其所烛远矣。”《诸子汇函》又作:“圣人居室,而所烛弥纶六合。”疑皆误。《吕氏春秋•勿躬篇》云:“圣王之德融乎?若日之始出,极烛六合。”《韩非子•内储说上》云:“夫日兼烛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烛一国人,一人不能拥也。”
  (3)《御览》四百一无“矣”字,下有“故曰天地之大府”一句。”《初学记》十七作:“圣人中一正己也,故曰天地之府。”
  (4)原作“正”。
  (5)《论语•颜渊篇》:“孔子曰:‘政者,正也。’”《子路篇》:“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6)《文子•上仁篇》:“老子曰:‘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动化者也。’”
  (7)原脱。
  (8)《孟子•公孙丑篇》云:“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
  (9)以上诸篇并见魏徵《群书治要》,据他书补《劝学篇》三条,《仁意篇》二条,《广泽篇》二条,《绰子篇》一条。
  (尸子卷上终)
  尸子校正(卷下)
  (周)尸佼 撰
  (清)汪继培 校正
  卷下
  散见诸书文汇辑
  天地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1)
  校正:
  (1)《世说•排调篇》注、《庄子•齐物论》释文。首句任本作“上下四方”,《升庵外集》一作“上下四旁”。按《文子•自然篇》:“老子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淮南子•齐俗训》同。《庄子•庚桑楚篇》释文引《三苍》亦云:“四方上下为宇,往古来今曰宙”。“上下四方”之训皆本《文子》。
  日五色,至阳之精,象君德也。五色照耀,君乘土而王。(1)
  校正:
  (1)《御览》三、《事类赋•日赋》注、《路史后纪》七注、《御览》八百七十二引《礼斗威仪》云:“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则日五色无主。”宋均曰:“五行之色不主于一也。”此“五色照耀”二句,疑非《尸子》本文。
  少昊金天氏,邑于穷桑,日五色,互照穷桑。(1)
  校正:
  (1)《御览》三、《事类赋》注、《路史后纪》七注、《天中记》一、《海录碎事》一。
  使星司夜,月司时,犹使鸡司晨也。(1)
  校正:
  (1)《类聚》一。《书钞》一百五十引《尸子》云:“使星司夜,使月司使。”又引“天子候”云:“使星司夜,使月司时,犹鸡能司晨也。”“天子”当作“尸子”,“候”亦“使”之误。《文选•陆士衡拟今日良宴会》注引:“使鸡伺晨。”《海录碎事》一与《类聚》同。
  虹霓为析翳。(1)
  校正:
  (1)《文选》《西都赋》注、《荐祢衡表》注。按《尔雅•释文》:“蜺为挈贰。”注云:“蜺,雌虹也,见《离骚》。挈贰,其别名,见《尸子》。”疏云:“挈贰,其别名也,文见《尸子》。”是“析翳”当为“挈贰”。孙氏志祖云:“析翳、挈贰,盖一也,声转耳。”
  慧星为欃枪。(1)
  校正:
  (1)《开元占经》五。
  春为忠。东方为春。春,动也。是故鸟兽孕寍,草木华生,万物咸遂,忠之至也。(1)
  校正:
  (1)《类聚》三。“寍”疑“字”。《御览》十九作“鸟兽孕,荣华生,万物遂。”《五行大义》一引云:“东者,动也,震气故动。”《尚书大传》云:“东方者何也?动方也,物之动也。何以谓之春?春出也,物之出也,故曰东方春也。”《汉书•律历志》云:“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礼记•乡饮酒义》云:“东方者春,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圣也。”《白虎通•五行篇》云:“春之为言偆,偆,动也,位在东方。”《释名》云:“春,蠢也,动而生也。”
  夏为乐。南方为夏。夏,兴也;南,任也。是故万物莫不任兴,蕃殖充盈,乐之至也。(1)
  校正:
  (1)《类聚》三、《御览》廿二。《尚书大传》云:“南方者何也?任方也。任方者,物之方任。何以谓之夏?夏者,假也。假者,吁荼万物而养之外也,故曰南方夏也。”《律历志》云:“太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礼记》云:“南方者夏,夏之为言假也。养之、长之、假之,仁也。”《白虎通》云:“夏之言大也,位在南方。”《释名》云:“夏,假也。宽假万物,使生长也。”
  秋为礼。西方为秋。秋,肃也,万物莫不肃敬,礼之至也。(1)
  校正:
  (1)《类聚》三,《御览》廿四、五百廿三。《文选•张景阳杂诗》注“莫不”作“草木”,误。《五行大义》一“肃敬”下有“恭庄”二字,“至”作“主”,误。《尚书大传》云:“西方者何也?鲜方也。鲜,讯也。讯者,始入之貌。始入者何以谓之秋?秋也,愁者,物方愁而入也。故曰西方者秋也。”《律历志》云:“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左边上米下韋,右边上隹下火)也。物█(左边上米下韋,右边上隹下火)敛,乃成孰。”《礼记》云:“西方者秋,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白虎通》云:“秋之为言愁也,其位西方。”《释名》云:“秋,緧也。緧迫品物,使时成也。”
  冬为信。北方为冬。冬,终也;北,伏方也。是故万物至冬皆伏,贵践若一,美恶不减,信之至也。(1)
  校正:
  (1)《御览》廿七。“减”本作“成”,据《天中记》五、《广博物志》四改。“至”字据《五行大义》一补。“伏方也”,《五行大义》作“伏也”,又引云:“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广韵•二冬》、《史记•五帝纪》索隐引云:“北方者,伏方也。”《尚书大传》云:“北方者何也?伏方也,万物之方伏。物之方伏则何以谓之冬?冬者,中也。中也者,万物方藏于中也。故曰北方冬也。”《律历志》云:“太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藏,乃可称。”《礼记》云:“北方者,冬。冬之为言中也。中者,藏也。”《白虎通》云:“冬之为言终也,其位在北方。”《释名》云:“冬,终也。物终成也。”又《尚书大传》:“北方,冬也。”下云:“阳盛则吁荼万物而养之外也,阴盛则呼吸万物而藏之内也。故曰:吁吸也者,阴阳之交接,万物之终始。”《尸子》任本“美恶不减”下有“阴阳交接,万物之始生”二句,盖涉《大传》而误。
  昼动而夜息,天之道也。(1)
  校正:
  (1)《文选•陶渊明杂诗》注。
  八极之内,有君长者,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故曰:天左舒而起牵牛,地右闢而起毕昴。(1)
  校正:
  (1)《御览》卅七、《事类赋•地赋》注。任本“闢”一作“开”。《山海经•中山经》云:“天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亦见《管子》《地数篇》、《轻重乙篇》,《吕氏春秋•有始览》、《淮南子•坠形训》。又《御览》卅六引《河圆括地象》曰:“八极之广,东西二亿三万三千里,南北二亿三万一千五百里。夏禹所治,四海内地,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又云:“地广,东西二万八千,南北二万六千。有君长之州有九阻,中土之文德及而不治。”
  八极为局。(1)
  校正:
  (1)《文选•左太冲杂诗》注。
  凡水,其方折者有玉,其圆折者有珠。清水有(1)黄金,龙渊有(2)玉英。(3)
  校正:
  (1)一作“出”。
  (2)一作“生”。
  (3)《类聚》八,《御览》五十八、七十、八百三、八百五,《文选•蜀都赋》、《吴都赋》、《文赋》、《颜延年赠王太常诗》注,《山海经》注一、二。《穆天子传》二注“渊”作“泉”。《玉篇•玉部》“瑛”字注云:“美石,似玉。《尸子》龙渊,玉光也;水精,谓之玉瑛也。”《淮南子•坠形训》云:“水圆折者有珠,方折者有玉。清水有黄金,龙渊有玉英。土地各以其类生。”
  朔方之寒,冰厚六尺,木皮三寸。北极左右有不释之冰。(1)
  校正:
  (1)《初学记》三两引“冰”,一作“地冻”,与《广志》相涉而误。《书钞》一百五十六,《御览》卅四,《淮南子•坠形训》云:“北方有不释之冰。”《汉书•晁错传》云:“胡貉之地,木皮三寸,冰厚六尺。”
  寒,凝冰裂地。(1)
  校正:
  (1)《文选•上林赋》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云:“是故阴阳之会,冬合北方而物动于下,夏合南方而物动于上。上下之大动皆在日至之后。为寒则凝冰裂地,为热则焦沙烂石。气之精至于是。”
  荆者非无东西也,而谓之南,其南者多也。(1)
  校正:
  (1)《文选•魏都赋》注。
  傅岩在北海之洲。(1)
  校正:
  (1)《书•说命》正义、《史记•殷本纪》集解。《墨子•尚贤下》云:“傅说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带索,庸筑乎傅岩之城,武丁得而举之,立为三公。”
  赤县州者,实为昆仑之墟。其东则卤水岛山,左右蓬莱。(1)玉红之草生焉,食其一实而醉卧,三百岁而后寤。(2)
  校正:
  (1)文有脱误。
  (2)《御览》卅八、四百九十七。《论衡•难岁篇》云:“邹衍论之,以为九州之内,五千里竟,合为一州,在东南位,名曰赤县州。”《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作“中国名曰赤县神州”。此所称赤县州与邹衍说不同。
  泰山之中有神房、阿阁、帝王录。(1)
  校正:
  (1)《初学记》五,《御览》卅九、一百八十四、一百八十五。
  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1)
  校正:
  (1)《类聚》八十、《御览》八百七十。《路史前纪》五注引云:“遂人察辰心而出火。”又《发挥》一论“遂人改火”云:“昔者遂人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别五木以改火。”《风俗通•皇霸篇》引含文嘉云:“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热,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遂天之意,故曰燧人也。”《论语•阳货篇》“钻燧改火”,马融注曰:“《周书》:‘月令有更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1)
  校正:
  (1)《广韵•九鱼》、《初学记》廿二、《御览》八百卅三、《书钞》十、《路史前纪》五。
  虙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1)伏羲始画八卦、列八节而化天下。(2)
  校正:
  (1)《广韵•廿九叶》、《御览》八百卅二、《书钞》十、《路史后纪》一。《汉书•律历志》下云:“帝太昊作网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尚书序》孔颖达疏云:“古者以圣德伏物,教人取牺牲,故曰伏牺。字或作虙牺。”《汉书•古今人表》作“宓羲”,颜师古注云:“‘宓’本亦作‘虙’。”
  (2)《书钞》一百五十三。《易•系辞下传》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御览》七十八引《春秋内事》云:“伏羲氏始画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阴阳之数,推列三光,建分八节,以文应瑞,凡二十四消息祸福,以制吉凶。”《风俗通•皇霸篇》引含文嘉云:“伏者,别也,变也。戏者,献也,法也。伏羲始别八卦,以变化天下。天下法则,咸伏贡献,故曰伏羲也。”
  神农氏治天下,欲雨则雨。五日为行雨,旬为谷雨,旬五日为时雨。正四时之制,万物咸利,故谓之神。(1)
  校正:
  (1)一作“故谓之神雨”,一作“故曰神雨”,并误。《类聚》二,《御览》十八、百七十二,《路史后纪》三注、《余论》一,《事类赋•雨赋》注。《书钞》十七引“立四时之制”,一百五十三“制”作“序”,《天中记》四又作“节”,并即此“正四时之制”。
  神农氏夫负妻戴,以治天下。尧曰:“联之比神农,犹旦与昏也。”(1)
  校正:
  (1)《御览》七十八。《路史后纪》三“治”作“有”,末句作“犹民之于晁旦也”。《升庵外集》卅七、《绎史》四作“犹昏之仰旦也”。
  神农氏七十世有天下,岂每世贤哉!牧民易也。(1)
  校正:
  (1)《御览》七十八。《路史后纪》四云:“尸子之言,记为孔子。”《吕氏春秋•慎势篇》云:“神农十七世有天下,与天下同之也。”此云“七十世”,未知孰是。
  子贡问孔子曰:“古者黄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谋而亲,(1)不约而成,大有成功,此之谓四面也。”(2)
  校正:
  (1)一作“不计而耦”,误。
  (2)《御览》七十九、三百六十五,《天中记》十一。《吕氏春秋•本味篇》云:“贤主之求有道之士,无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贤主,无不行也。相得然后乐。不谋而亲,不约而信,相为殚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欢乐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故黄帝立四面,尧舜得伯阳、续耳,然后成。”高诱注:“黄帝使人四面出求贤人,得之,立以为佐,故曰立四面也。”《臣轨•同体章》云:“轩辕氏有四臣,以察四方。故《尸子》云:‘黄帝四目。’”“目”字疑误。《魏志》黄初六年注《魏略》载诏曰:“昔轩辕建四面之号。”
  黄帝斩蚩尢于中冀。(1)
  校正:
  (1)《事物纪原》十。《逸周书•尝麦解》云:“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尢于宇少昊。蚩尢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尢,杀之于中冀,以甲兵释怒。”
  四夷之民,有贯匈者,有深目者,有长肱者,黄帝之德尝致之。(1)
  校正:
  (1)《山海经》六注。《路史后纪》五注:“肱”作“股”,“尝”作“皆”。案“肱”当作“股”。《竹书纪年》云:“黄帝五十九年,贯匈氏来宾,长股氏来宾。”《山海经•海外西经》:“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贯匈国见《海外南经》,深目国见《海外北经》。
  尧有建善之旌。(1)
  校正:
  (1)《初学记》廿。任本“建”作“进”。
  尧立诽谤之木。(1)
  校正:
  (1)《史记•孝文本纪》索隐、《后纪》十一注。案《吕氏春秋•自知篇》云:“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淮南子•主术训》作:“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汤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邓析子•转辞篇》同。《史记•孝文本纪》云:“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集解》:“应劭曰:旌,旛也。尧设之五达之道,令民进善也。服虔曰:诽谤之木,尧作之桥梁,交互柱头。”服、应以旌木并属尧,盖本《尸子》。
  尧南抚交阯,北怀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有余日而不足于治者,恕也。(1)
  校正:
  (1)《荀子•王霸篇》注。《墨子•节用中》云:“尧治天下,南抚交阯,北降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贾谊《新书•修政语》上:“尧教化,及雕题、蜀、越,抚交趾,身涉流沙,地封独山,西见王母,训及大夏、渠叟,北中幽都,及狗国,与人身而鸟面,及焦侥。好贤而隐不逮,强于行而菑于志。率以仁而恕,至此而巳矣。”
  人之言君天下者,瑶台九累,而尧白屋;黼衣九种,而尧大布;宫中三市,而尧鹑居;珍羞百种,而尧粝饭菜粥;骐驎青龙,而尧素车玄驹。(1)
  校正:
  (1)《初学记》九,“衣”作“黻”,又廿四。《御览》八十、《文选•辨命论》注。《路史后纪》十一注,首句作“人君之有天下”,“玄驹”作“仆马”。案“素车朴马”见哀二年《左传》。《淮南子•精神训》云:“人之所以乐为人主者,以其穷耳目之欲而适躬体之便也。今高台层榭,人之所丽也,而尧朴桷不斲,素题不枅;珍怪奇异,人之所美也,而尧粝粢之饭,藜藿之羹;文绣狐白,人之所好也,而尧布衣掩形,鹿裘御寒。养性之具不加厚,而增之以任重之忧。故举天下而传之于舜,若解重负。然非直辞让诚,无以为也。”
  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其田历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亩,与四海俱有其利;其渔雷泽也,旱则为耕者凿渎,俭则为猎者表虎。故有光若日月,天下归之若父母。(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俭”与“险”通。《后纪》十二注作“险”。《困学纪闻》十作“狩”,《文心雕龙•祝盟篇》云:“舜之祠田,云:‘荷此耒耜,耕彼南亩,四海俱有。’利民之志,颇形于言矣。”《管子•版法解》云:“舜耕历山,陶河滨,渔雷泽,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举利之,此所谓能以所不利利人者也。”
  舜事亲养老,为天下法。其游也,得六人,曰雒陶、方回、续身、伯阳、东不识、秦不空,皆一国之贤者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书钞》四十九作“舜得友五人,曰雄陶、续耳、柏杨、东不识、秦不空,一国之贤人也。”按《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云:“《战国策》颜歜云:‘尧有九佐,舜有七友。’”而《尸子》止载雄陶等六人,不载灵甫,是《尸子》本有六人。《前汉书•古今人表》上中有方回,上下有雒陶、续身、柏杨、东不訾、秦不虚。颜师古曰:“雒陶以下皆舜之友也。‘身’或作‘耳’,‘虚’或作‘字’,并见《尸子》。”惟“灵甫”不见于表,盖班氏亦本《尸子》。任本作“得七人”,有灵甫,误。《后纪》十二注“老”作“兄”,而申之云,是则更有兄也。梁氏玉绳云:“‘兄’字盖讹。”然《越绝书》言舜“兄狂弟傲”,何也?
  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国,其致四方之士。尧闻其贤,征之草茅之中。与之语礼,乐而不逆;与之语政,至简而易行;与之语道,广大而不穷。于是妻之以媓,媵之以蛾,九子事之,而托天下焉。(1)
  校正:
  (1)《类聚》十一。《御览》八十一,又一百卅五引“尧妻舜以娥皇,媵之以女英”,一百五十六“征”作“举”。“其致四方之士”,《天中记》十一作“四方之士归之”。《后纪》十二《有虞氏纪》云:“语礼乐,详而不孛;语政治,简而易行;论道,广大而亡穷。”全本《尸子》。此脱“详”字,“至”作“治”,疑《后纪》误。注又引《尸子》云:“妻以蛾,媵以皇。娥皇,众女之英。”《吕氏春秋•贵因篇》云:“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国,而尧授之禅位,因人之心也。”《管子•治国篇》云:“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参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庄子•徐无鬼篇》云:“舜有羶行,百姓悦之,故三徙成都,至邓之虚,而十有万家。尧闻舜之贤,举之童土之地。”
  舜受天下,颜色不变;尧以天下与舜,颜色不变。知天下无能损益于己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后纪》十二注作“尧以天下与舜,颜色不变;舜受天下于尧,亦颜色不变。知天下无损益于己也。”
  务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从天下之顺,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顺,从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1)
  校正:
  (1)《荀子•大略篇》注。《后纪》十二“取”作“治”。
  舜云:“从道必吉,反道必凶,如影如响。”(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
  舜举三后,而四死除。何为四死?饥渴、寒晦、勤劳、斗争。(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下“四死”二字据孙本补。《书钞》十一:“举后稷,民除四死。”注谓“饥、寒、勤、苦”,盖本此。任本作“舜举三后,而四凶除也”,合“舜两眸子”条为一节,误。《尚书•吕刑》云:“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淮南子•人间训》云:“古者沟防不修,水为民害,禹凿龙门,辟伊阙,平治水土,使民得陆处;百姓不亲,五品不慎,契教以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辨,长幼之序;田野不修,民食不足,后稷乃教之辟地垦草,粪土种谷,令百姓家给人足。故三后之后,无不王者。”按《淮南》以禹、稷、契为三后,与《吕刑》异,此三后未知何指。
  古者,龙门未闢,吕梁未凿。河出于孟门之上,大溢逆流,无有邱陵、高阜,灭之,名曰洪水。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不窥其家,手不爪,胫不生毛,生偏枯之病,步不相过,人曰禹步。(1)
  校正:
  (1)《山海经》三注,《荀子•非相篇》注,《御览》四十八、十二,《天中记》十一。“河出”句据《御览》四十补,上作“龙门未凿,吕梁未开”。《后纪》十三注“开”作“辟”。下云“河出孟门”为二。《穆天子传》四注“孟”作“盟”。“灭之”上,《绎史》十一有“尽皆”二字。“禹于是”,《天中记》作“禹治水”,《非相篇》注作“禹之劳十年”云云。任本“人”作“故”。《吕氏春秋•爱类篇》云:“昔上古,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河出孟门,大溢逆流,无有邱陵、沃衍、平原、高阜,尽皆灭之,名曰鸿水。禹于是疏河决江,为彭蠡之障,干东土,所活者千八百国。”又《行论篇》云:“禹官为司空,以通水潦,颜色黎墨,步不相过。”《庄子•天下篇》云:“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列子•杨朱篇》云:“禹纂业事雠,惟荒土功,子产不字,过门不入,身体偏枯,手足胼胝。”《法言•重黎篇》云:“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又按《孟子•滕文公篇》云:“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史记•河渠书》引《夏书》曰:“禹抑鸿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夏本纪》及《汉书•沟洫志》同。《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又云:“禹劳身焦思以行,七年,闻乐不听,过门不入。”俱与此异。
  山行乘樏,泥行乘蕝。(1)
  校正:
  (1)《尚书•益稷》正义。《释文》“泥”作“泽”。 
  “蕝”,音子绝反。《史记•河渠书》:“山行即桥”。集解:“徐广曰:‘桥,近遥反,一作攆。’《尸子》曰:‘山行乘樏。’又曰:‘行涂以楯,行险以撮,行沙以轨。’又曰:‘乘风车。’音去乔反。”按索隐云:“撮,子芮反,又子绝反。”与“蕝”音同,是行险以撮,即泥行乘蕝,不得一书而两见,其句法亦上下不类。又曰云云,当别引他书,而传写讹脱也。《路史余论》九引:“行涂以楯,行险以撮,行山乘樏,行沙乘轨。”《后纪》十三注:“‘撮’又作‘攆’。”并仍集解误。本集解“乘风车以去乔”之音推之,当是乘蹻车。《十洲记》曰:“蓬邱,蓬莱山也。昔禹治洪水毕,乘蹻车到此山。”案四载之名,最为参错。《史记•夏本纪》云:“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攆。”集解:“徐广曰:‘橇,他书或作蕝,攆一作桥。’”《河渠书》引《夏书》曰:“陆行载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集解:“徐广曰:‘桥一作攆。’”索隐云:“毳,亦作橇。”《汉书•沟洫志》引《夏书》:“陆行载车,水行乘舟,泥行乘毳,山行则梮。”《说文•木部》“樏”字下引《虞书》曰:“予乘四载,水行乘舟,陆行乘车,山行乘欙,泽行乘█(左车右川)。”《尚书》伪孔传云:“水乘舟,陆乘车,泥乘輴,山乘樏。”此见于经史者也。其见于诸子者,《文子•自然篇》云:“水用舟,沙用█(左镸右耒),泥用輴,山用樏。”《淮南子•修务训》袭之则云:“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蔂。”其《齐俗训》又云:“舟车楯█(左镸右耒)。”高诱注:“水宜舟,陆地宜车,沙地宜█(左镸右耒),泥地宜楯。”《吕氏春秋•慎势篇》又云:“水用舟,陆用车,涂用輴,沙用鸠,山用樏。”历考诸书,惟舟车无异字,其山泥所用,则欙、樏、蔂、桥、撵、梮为一类,橇、毳、蕝、█(左车右川)、輴、楯为一类,长█(左镸右耒)、鸠于他书无征。《淮南》两见,各用其一。《吕氏》以鸠与舟、车、楯、樏为五,浮于四载之数,岂后人有所增窜耶?
  禹治水,为丧法曰:毁必杖,哀必三年,是则水不救也。故使死于陵者葬于陵,死于泽者葬于泽,桐棺三寸,制丧三日。(1)
  校正:
  (1)《宋书•礼志》二、《后汉书•王符传》注。《淮南子•要略》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禹之时,天下大水,禹身执欙垂,以为民先,剔河而道九歧,凿江而通九路,辟五湖而定东海。当此之时,烧不暇撌,濡不给扢,死陵者葬陵,死泽者葬泽。故节财薄葬,闲服生焉。”又《齐俗训》云:“三年之丧,是强人所不及也,而以伪辅情也;三月之服,是绝哀,而迫切之性也。夫儒墨不原人情之终始,而务以行相反之制。”高诱注:“三月之服,夏后氏之礼。”《韩非子•显学篇》云:“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以为俭而礼之。”《墨子•公孟篇》:“公孟子谓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丧为非,子之三日之丧亦非也。’”按“三日”皆“三月”之讹。《御览》五百五十五“制丧三日”下有“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于南巴之中,衣衾三领,款木之棺,葛以缄之”一段,洪氏颐煊云:“《王符传》注引‘舜西教于西戎’以下本有‘墨子曰’三字,《御览》误合为一条。”
  禹兴利除害,为万民种也。(1)
  校正:
  (1)《文选•求自试表》注。《淮南子•修务训》云:“禹耳参漏,是为大通,兴利除害,疏河决江。”
  禹长颈乌喙,面貌(1)亦恶矣,天下从而贤之者,(2)好学也。(3)
  校正:
  (1)一作“面目颜色”。
  (2)一作“天下独贤之”。
  (3)《初学记》九,又十九,《御览》八十二、三百六十五、三百六十九、三百八十二。“乌”并作“鸟”,今据《纬略》七。刘子《新论•命相篇》亦云:“夏禹长颈乌喙。”
  汤问伊尹曰:“寿可为耶?”伊尹曰:“王欲之,则可为;弗欲,则不可为也。”(1)
  校正:
  (1)《类聚》十八。
  汤之德及鸟兽矣。(1)
  校正:
  (1)《文选》《贤良诏》注、《四子讲德论》注。《吕氏春秋•异用篇》云:“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为此也?’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网罟,今之人学纾,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
  汤之救旱也,(1)乘素车白马,著布█(上艹下代),(2)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当此时也,絃歌鼓舞者禁之。(3)
  校正:
  (1)一作“殷汤救旱”。 
  (2)一作“布衣”,无“著”字。按,“█(上艹下代)”与“斾”同。 
  (3)《类聚》八十二,《初学记》九,《御览》卅五、八十三、八百七十九、九百九十六。《书钞》九“禁”作“止”。《吕氏春秋•顺民篇》云:“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亦见《墨子•兼爱下》。
  武王伐纣,鱼辛谏曰:“岁在北方,不北征。”武王不从。(1)
  校正:
  (1)《荀子•儒效篇》注。任本下“北”字作“利”,“从”作“听”。《荀子》云:“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
  武王亲射恶来之口,亲斫殷纣之颈,手汙于血,不温而食。当此之时,犹猛兽者也。(1)
  校正:
  (1)《荀子•仲尼篇》注。谢氏墉曰:“温字误,或是盥。”按,“盥”或作“█(左氵右盥)”,见《一切经音义》一。《路史•国名纪》四注“口”作“目”,“颈”作“头”。任本“口”亦作“目”,“斫”作“斩”,“颈”作“首”,“者”作“然”。
  武王已战之后,三革不累,五刃不砥,牛马放之历山,终身弗乘也。(1)
  校正:
  (1)《御览》三百廿七。《书钞》十五“三革”二句互转。《类聚》十四载沈约《齐武帝谥议》用此二语。《荀子•儒效篇》云:“武王诛纣,反而定三革,偃五兵。”五兵犹五刃。《管子•小筐篇》云:“定三革,偃五兵。”《齐语》作“定三革,隐五刃。”韦昭注:“三革,甲、盾、胄也。五刃,刀、剑、矛、戟、矢也。”《礼记•乐记》云:“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吕氏春秋•慎大览》云:“税马于华山,税牛于桃林。马弗复乘,牛弗复服。釁鼓旗,甲兵藏之府库,终身不复用。”《淮南子•要略》、《说苑•指武篇》并云:“纵马华山,放牛桃林。”《商子•赏刑篇》又云:“车休息不乘,纵马华山之阳,纵牛于农泽。”
  昔者武王崩,成王少,周公旦践东宫,履乘石,祀明堂,假为天子七年。(1)
  校正:
  (1)原注:“乘石,王所登上车之石也。”《类聚》六。《文选•百辟劝进今上笺》注“七”作“十”,误。《诗•灵台》正义引袁准《正论》云:“《尸子》曰:‘昔武王崩,成王少,周公践东宫,祀明堂,假为天子。’明堂在左,故谓之东宫。王者而后有明堂,故曰‘祀明堂,假为天子’。”“明堂在左”以下,乃袁氏申释语,任氏误以“明堂在左”二句为《尸子》本文。《淮南子•齐俗训》云:“武王既没,殷民叛之。周公践东宫,履乘石,摄天子之位,负衣扆而朝诸侯,放蔡叔,诛管叔,克殷残商,祀文王于明堂,七年而致政成王。”《韩非子•难二》云:“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成王壮,授之以政,非为天下计也,为其职也。”
  昔周公反政,孔子非之曰:“周公其不圣乎?以天下让,不为兆人也。”(1)
  校正:
  (1)《长短经•惧诚篇》。《魏志》二注:“许芝奏云:‘周公反政。尸子以为孔子非之,以为周公不圣,不为兆民也。’又辅国将军等奏云:‘臣闻符命不虚见,众心弗可违。故孔子曰:周公其为不圣乎?以天下让,是天地日月轻去万物也。是以舜向天下,不拜而受命。’”
  人之欲见毛嫱、西施,美其面也;夫黄帝、尧舜、汤武,美者非其面也。人之所(1)欲观焉,其行也;欲闻焉,其言也。而言之与行皆在《诗》《书》矣。(2)
  校正:
  (1)原脱。
  (2)《御览》七十七。
  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人曰阳馆,周人曰明堂,此皆所以名休其善也。(1)
  校正:
  (1)《初学记》十三、《类聚》卅八、《御览》五百卅三、《隋书•宇文恺传》、《唐会要》十一、《事物纪原》二、《后纪》十二注。《礼记•月令》:“行庆施惠。”郑康成注云:“庆谓休其善也。”“休其善”盖本此。
  欲观黄帝之行于合宫,观尧舜之行于总章。(1)
  校正:
  (1)《文选•东京赋》注。任本“欲”上有“故”字,合上节误。
  有虞氏身有南亩,妻有桑田,神农并耕而王,所以劝耕也。(1)
  校正:
  (1)《类聚》六十五、《御览》八百廿二。《书钞》八“王”作“食”,“耕”作“农”。按《商子》《算地篇》、《开塞篇》并云:“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后纪》十二引上二句,注云《尹文子》,误。《文子•上义篇》云:“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亲耕,妻其织,以为天下先。”《商子•画策篇》云:“神农之世,公耕而食,妇织而衣。”《孟子•滕文公篇》许行为神农之言,其云“贤者与民并耕而食”,即神农事也。
  尧瘦,舜墨,禹胫不生毛,文王至日昃不暇饮食,故富有天下,贵为天子矣。(1)
  校正:
  (1)《御览》七十七。原脱“瘦”字,据《后纪》十二注补。《意林》:“尧瘦,舜黑,皆为民也。”当即此文。《文子•自然篇》云:“神农形瘁,尧瘦癯,舜黧黑,禹胼胝。”《淮南子•修务训》云:“盖闻传书曰:‘神农憔悴,尧瘦臞,舜黴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尚书•无逸》云:“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自朝至于日中昃,不皇暇食用,咸和万民。”
  昔者舜两眸子,是谓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1)
  校正:
  (1)《荀子•非相篇》注,《御览》八十一,又三百六十六“眸”作“瞳”。《史记•项羽本纪》集解“明”作“瞳”,误。《后纪》十二注。
  文王四乳,是谓至仁。(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案《淮南子•修务训》云:“尧眉八彩,九窍通洞,而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舜二瞳子,是谓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禹耳参漏,是谓大通,兴利除害,疏河决江。文王四乳,是谓大仁,天下所归,百姓所亲。皋陶马喙,是谓至信,决狱明白,察于人情。”亦见《白虎通•圣人篇》,所载较备。
  夫尧舜所起,至治也;汤武所起,至乱也。问其成功孰治,则尧舜治;问其孰难,则汤武难。(1)
  校正:
  (1)《御览》七十七。
  人戴冠蹑履,誉尧非桀,敬士侮慢,故敬侮之誉毁,知非其取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庄子•大宗师篇》云:“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又《外物篇》云:“与其誉尧而非桀,不若两忘而闭其所誉。”
  昔夏桀之时,至德灭而不扬,帝道掩而不兴,容台振而掩覆,犬群而入泉,彘衔薮而席隩,美人婢首墨面而不容,曼声吞炭内闭而不歌。飞鸟铩翼,走兽决蹄,山无峻干,泽无佳水。(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路史•发挥》六。按此文亦见《淮南子•览冥训》,“容台”句上有“植社槁而█(左土右雩)裂”一句,“犬群”下有“嗥”字,“泉”作“渊”,“彘”作“豕”,“薮”作“蓐”,“隩”作“澳”,“婢”作“挐”,“决蹄”作“废脚”,“佳”作“洼”。《御览》此条有注,皆本高诱《淮南》注,今不录。
  桀为璇室、瑶台、象廊、玉床,权天下,虐百姓。于是汤以革车三百乘伐于南巢,收之夏宫,天下宁定,百姓和辑。(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后纪》十四注。《淮南子•本经训》云:“晚世之时,帝有桀纣,为璇室、瑶台、象廊、玉床。纣为肉圃、酒池,燎焚天下之财,罢苦万民之力,刳谏者,剔孕妇,攘天下,虐百姓。于是汤乃以革车三百乘伐桀于南巢,放之夏台;武王甲卒三千,破纣牧野,杀之于宣室。天下宁定,百姓和集,是以称汤武之贤。”《御览》此条亦用高诱注。
  昔者桀纣纵欲长乐,以苦百姓。珍怪远味,必南海之荤,北海之盐,西海之菁,东海之鲸。此其祸天下亦厚矣。(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八百六十五。《后纪》十四注、《天中记》四十六“荤”并作“薑”。
  六马登糟邱,方舟泛酒池。(1)
  校正:
  (1)《御览》七百六十八。《韩诗外传》四:“桀为酒池,可以运舟。糟邱足以望十里,而牛饮者三千人。”《论衡•语增篇》云:“纣沈湎于酒,以糟为邱,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
  伯夷、叔齐饥死首阳,无地故也;桀放于历山,纣杀于鄗宫,无道故也。有道无地则饿,有地无道则亡。(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任本“宫”作“京”,“有道”上有“故曰”,“则饿”作“则饥”。
  鲁哀公问孔子曰:“鲁有大忘,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忘之小者也。昔商纣有臣曰王子须,务为谄,使其君乐须臾之乐,而忘终身之忧,(1)弃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谋。”(2)
  校正:
  (1)《御览》四百九十注云:“《家语》同。”
  (2)《绎史》廿。《升庵外集》卅引:“纣弃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语。”注:“姑,妇女也。息,小儿也。”《吕氏春秋•先识览》云:“商王大乱,沈于酒德,辟远箕子,爰近姑与息。”
  孔子谓子夏曰:“商,汝知君之为君乎?”子夏曰:“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孔子曰:“商,汝知之矣。”(1)
  校正:
  (1)《类聚》十一,《御览》七十七、六百廿。
  费子阳谓子思曰:“吾念周室将灭,涕泣不可禁也。”子思曰:“然今以一人之身,忧世之不治,而涕泣不禁,是忧河水浊而以泣清之也。”(1)
  校正:
  (1)《类聚》卅五、《御览》三百八十七。任本“清”作“澄”。按,此文亦见《孔丛子•抗志篇》,又《文子•符言》:“老子曰:‘以数算之寿,忧天下之乱,犹忧河水之涸,泣而益之也。’”《淮南子•诠言训》袭其文,“涸”作“少”。
  人知用贤之利也,不能得贤,其何故也?夫买马不论足力,而以白黑为仪,必无走马矣;买玉不论美恶,而(1)以大小为仪,必无良宝矣;举士不论才,而以贵势为仪,则伊尹、管仲不为臣矣。(2)
  校正:
  (1)原脱。
  (2)《类聚》五十三。《意林》下四句作“举士不论贵贱,则无士矣”。任本“买马”之“买”作“市”。
  有医竘者,秦之良医也。为宣王割痤,为惠王治痔,皆愈。张子之背肿,命竘治之,谓竘曰:“背非吾背也,任子制焉。”治之遂愈。竘诚善治疾也,张子委制焉。夫身与国亦犹此也,必有所委制,然后治矣。(1)
  校正:
  (1)原注:“竘音叩。”《御览》三百七十一、七百廿四、七百四十三。《天中记》卅四“命”作“请”。
  我得民而治,则马有紫燕、兰池,(1)马有秀骐、逢騩,(2)马有骐驎、径骏。(3)
  校正:
  (1)《文选•赭白马赋》注。
  (2)同上。《天中记》五十五合作:“马有紫燕、兰池、秀骐、逢騩”。
  (3)《七命》注。按文云“麟超龙翥”,则“骐驎”字亦当从“鹿”。任本“径”作“轻”。
  夫马者,良工御之,则和驯端正,致远道矣;仆人御之,则驰奔毁车矣。民者,譬之马也。尧舜御之,则天下端正;桀纣御之,则天下奔于历山。(1)
  校正:
  (1)《御览》七百四十六。“驰”,旧作“迟”,据任本改,孙作“逸”,误。“奔于历山”,孙作“奔放”。“良工”,孙作“王良”。按本书《分篇》亦云:“良工之马,易御也。”《盐铁论•刑德篇》云:“辔衔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调;法势者,治之具也,得贤人而化。执辔非其人,则马奔驰。”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远道重任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1)
  校正:
  (1)《御览》六百卅六、七百七十三,《书钞》四十三,《后汉书•虞诩传》注。《意林》“远道重任”作“道远任重”。《韩非子•难势》云:“势之于治乱,本未有位也。而语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夫良马固车,使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车马非异也,或至乎千里,或为人笑,则巧拙相去远矣。今以国位为车,以势为马,以号令为辔,以刑罚为鞭策。使尧舜御之,则天下治;桀纣御之,则天下乱,则贤不肖相去远矣。夫欲追速致远,不知任王良;欲进利除害,不知任贤能。此则不知类之患也。夫尧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为刑者,刑以辅教服不听也。(1)
  校正:
  陈本《书钞》四十三止“刑以辅教”四字,此据原本《书钞•刑法部》。
  秦穆公明于听狱,断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教不至,使民入于刑,寡人与有戾焉。二三子各据尔官,无使民困于刑。”缪公非乐刑民,不得已也。此其所以善刑也。(1)
  校正:
  (1)《御览》六百卅六。“教不至”三字据《书钞》四十四补。原本《书钞》“断刑之日”下有“朝不得言乃”五字。
  夫知众类,知我则知人矣。天雨雪,楚庄王披裘当户曰:“我犹寒,彼百姓宾客甚矣!”乃遣使巡国中,(1)求百姓宾客之无居宿、绝(2)粮者,赈之,国人大悦。(3)
  校正:
  (1)一作“内”。
  (2)一作“糇”。
  (3)《类聚》五、《御览》卅四、《书钞》一百五十六。首十字据原本《书钞•岁时部》补。贾谊《新书•谕诚篇》云:“楚昭王当房而立,愀然有寒色,曰:‘寡人朝饥时酒二█(左酉右旦),重裘而立,犹憯然有寒气,将奈我元元之百姓何?’是日也,出府之裘,以衣寒者;出仓之粟,以赈饥者。”
  悦尼而来远。(1)
  校正:
  (1)《尔雅•释诂》注。案,“尼”,近也。《韩非子•难三》:“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悦近而来远。’”《尸子》盖述此言。
  先王岂无大鸟怪兽之物哉?然而不私也。(1)
  校正:
  (1)《文选•西京赋》注。
  徐偃王好怪,没深水而得怪鱼,入深山而得怪兽者,多列于庭。(1)
  校正:
  (1)《山海经》一注。
  徐偃王有筋而无骨。(1)
  校正:
  (1)《山海经》十七注、《史记•秦本纪》集解、《后汉书•东夷传》注、《荀子•非相篇》注、《文选•西征赋》注、《御览》三百七十五。任本“无骨”下有“故曰偃也”四字,按集解云:“骃谓号偃由此,故曰偃也。”四字当是后人因骃语足成之,《后汉》注亦有“故曰偃”三字。
  莒君好鬼巫而国亡。(1)
  校正:
  (1)《水经注》廿六。下云“无知之难,小白奔焉;乐毅攻齐,守险全国”云云,乃郦氏历举莒事,孙本属于《尸子》,误。
  天子忘民则灭,诸侯忘民则亡。(1)
  校正:
  (1)《书钞》九。
  娶同姓,以妾为妻,变太子,专罪大夫,擅立国,绝邻好,则幽。改衣服,易礼刑,则放。(1)
  校正:
  (1)《书钞》四十三。“娶同姓”至“则幽”,陈本《书钞》缺。以《唐类函》七十八所载《书钞》补。“国”误“阙”,据任本改。《荀子•王霸篇》:“公侯失礼则幽。”杨倞注云:“幽,囚也。”《春秋传》曰:“晋侯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
  好酒忘身。(1)
  校正:
  (1)《书钞》廿一。按此在《帝王部》,与“糟邱酒池”相属,当谓桀纣也。
  障贤者死。(1)
  校正:
  (1)《书钞》十一。
  古有五王之相,秦公身、吴班、孙尢夫人、冉赞、公子麋。(1)
  校正:
  (1)《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下云:“乃谓之王,其贵之也。”盖陶氏语。
  古者倕为规矩准绳,使天下效焉。(1)
  校正:
  (1)《御览》七百五十二。“倕”作“创”,“效”作“仿”,据《事物纪原》七改。《一切经音义》廿五引《世本》:“倕作规矩。”《潜夫论•赞学篇》亦云:“巧倕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
  造历者,羲和之子也。(1)
  校正:
  (1)《御览》十六。《类聚》五作“造历数者,羲和子也”。《广韵•廿三锡》作“羲和造历”。《尚书•舜典》疏引《世本》云:“容成作历。”《史记•历书》索隐云:“《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泠伦造历,吕大挠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著调历。”
  造冶者,蚩尢也。(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三。《广韵•卅五马》作“蚩尢造九冶”。
  造车者,奚仲也。(1)
  校正:
  (1)《文选•演连珠》注。案《说文》云:“车,夏后时奚仲所造。”《山海经•海内经》云:“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郭注:“《世本》云:‘奚仲作车,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创作意,是以互称之。”
  昆吾作陶。(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三。《广韵•六豪》作“夏桀臣昆吾作陶”。《玉海》九十一作“黄帝有陶正昆吾,作陶。”按《一切经音义》十八:“《三苍》:‘陶,作瓦家也。舜始为陶。’”《世本》云:“夏臣昆吾。”更增加也。《吕氏春秋•君守篇》云:“奚仲作车,苍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鮌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然而非主道者。故曰:‘作者忧,因者平。惟彼君道,得命之情。’”
  皋陶择羝裘以御之。(1)
  校正:
  (1)《书钞》一百廿九、《广博物志》卅八。
  蒲衣生八年,舜让以天下;周王太子晋生八年,而服师旷。(1)
  校正:
  (1)《御览》三百八十五。《庄子•应帝王》释文引作“蒲衣八岁,舜让以天下”,崔云:“即被衣,王倪之师也。”《后纪》十二注:“年亦作岁,让作逊,避濮安懿王讳也。”
  虎豹之驹未成文,而有食牛之气;鸿鹄之鷇羽翼未全,(1)而有四海之心。贤者之生亦然。(2)
  校正:
  (1)一作“合”。
  (2)《意林》,《类聚》九十,《御览》四百二、八百九十一、九百十六,《史记•陈涉世家》索隐。《事类赋•虎赋》注“未成文”上有“虽”字。《海录碎事》七同,任本亦同。“驹”作“生”。《抱朴子•清鉴篇》云:“駮子有吞牛之容,鹗鷇有凌鸷之貌。”本此。
  仲尼曰:“面貌不足观也。先祖天下不见称也,然而名显天下,闻于四方,其惟学者乎!”(1)
  校正:
  (1)陈本《书钞》八十三,脱“然而”以上十九字,据原本《书钞•礼仪部》补。《韩诗外传》六:“孔子曰:‘可与言终日而不倦者,其惟学乎!其身体不足观也,勇力不足惮也,族姓不足称也,宗祖不足道也,而可以闻于四方,而昭于诸侯者,其惟学乎!’”《说苑•建本篇》“宗祖”作“先祖”。《书钞》引《尸子》,“观”作“见”,“祖”作“视”。据二书改正。
  家有千金之玉而不知,犹之贫也,良工治之,则富弇一国;身有至贵而不知,犹之贱也,圣人告之,则贵最天下。(1)
  校正:
  (1)《御览》四百七十二。一本两“犹”字下并有“谓”字。《韩诗外传》二:“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行。家有千金之玉不知治,犹之贫也,良工宰之,则富及子孙。君子学之,则为国用。故动则安百姓,议则延民命。”
  孔子曰:“诵《诗》读《书》,与古人居;读《书》诵《诗》,与古人谋。”(1)
  校正:
  (1)《意林》、《御览》六百十六。任本“谋”作“稽”,误。按《金楼子•自叙》引此为曾生语,“谋”作“期”。
  仲尼志意不立,子路侍,仪服不修;公西华侍,礼不习;子贡侍,辞不辨;宰我侍,亡忽古今;颜回侍,节小物;冉伯牛侍,曰:“吾以夫六子自厉也。”(1)
  校正:
  (1)《集•圣贤群辅录》上、《广博物志》廿。《晏子•内篇•问上》云:“仲尼居处惰倦,廉隅不正,则季次、原宪侍;气郁而疾,志意不通,则仲由、卜商侍;德不盛,行不厚,则颜回、骞雍侍。”与此异。
  闵子骞肥,子贡曰:“何肥也?”子骞曰:“吾出见其美车马,则欲之;入闻先王之言,则又思欲之。两心相与战,今先王之言胜,故肥。”(1)
  校正:
  (1)《御览》三百七十八。任本无“其”字。《天中记》廿一无“思”字。《韩诗外传》二与此略同。《韩非子•喻老篇》则云:“子夏见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对曰:‘战胜,故肥也。’曾子曰:‘何谓也?’子夏曰:‘吾入见先王之义,则荣之;出见富贵之乐,又荣之。两者战于胸中,未知胜负,故臞。今先王之义胜,故肥。’”《淮南子•精神训》同。《原道训》亦云:“子夏心战而臞,得道而肥。”
  子夏曰:“君子渐于饥寒而志不僻,侉于五兵而辞不慑,临大事不忘昔席之言。”(1)
  校正:
  (1)《荀子•大略篇》注。谢氏墉云:“《广韵》:‘侉,痛呼也,安贺切。’宋本作‘銙’,字书无考,今从元刻。”《升庵外集》十七“于”并作“以”。《荀子》云:“君子隘穷而不失,劳倦而不苟,临患难而不忘细席之言。”杨倞注:“‘细’当读为‘昔’。”昔席盖昔所践履之言。
  仁则人亲之,义则人尊之,智则人用之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诸子汇函》“义则人尊之”下有“勇则人畏之”句。
  树蔥韭者,择之则蕃。仁义亦不可不择也。惟善无基,义乃繁滋,敬灾与凶,祸乃不重。(1)
  校正:
  (1)《意林》。
  草木无大小,必待春而后生。人待义而后成。(1)
  校正:
  (1)《意林》。
  十万之军,无将军必大乱。夫义,万事之将也。国之所以立者,义也;人之所以生者,亦义也。(1)
  校正:
  (1)《御览》二百卅七、四百廿一、《书钞》六十四。《史记•司马穰苴传》索隐引云:“十万之师,无将军则乱。”
  众以亏形为辱,君子以亏义为辱。(1)
  校正:
  (1)《文选•江文通上建平王书》注。《说苑•说丛》云:“君子虽穷,不处亡国之势;虽贫,不受乱君之禄。尊乎乱世,同乎暴君,君子之耻也。众人以毁形为耻,君子以毁义为辱。众人重利,廉士重名。”
  贤者之于义,曰:“贵乎?义乎?”曰:“义。”是故尧以天下与舜。曰:“富乎?义乎?”曰:“义。”是故子罕以不受玉为宝。曰:“生乎?义乎?”曰:“义。”是(1)故务光投水而殪。三者人之所重,而不足以易义。(2)
  校正:
  (1)原脱。
  (2)《御览》四百廿一、《天中记》六。任本首句作“贤者之于天下”,“殪”作“没”。《淮南子•精神训》云:“晏子可迫以仁,而不可劫以兵;殖华可止以义,而不可县以利;君子义死,而不可以富贵畱也;义为,而不可以死亡恐也。彼则直为义耳,而尚犹不拘于物,又况无为者矣。尧不以有天下为贵,故授舜;公子札不以有国为尊,故让位;子罕不以玉为富,故不受宝;务光不以生害义,故自投于渊。由此观之,至贵不待爵,至富不待财。天下至大矣,而以与他人;身至亲矣,而弃之渊外,此其余无足利矣。”
  义必利。虽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犹谓义之必利也。(1)
  校正:
  (1)《文选》《非有先生论》注、《运命论》注。
  箕子胥余漆体而为厉,披发佯狂,以此免也。(1)
  校正:
  (1)《文选•非有先生论》注。《庄子•大宗师》释文云:“司马云:‘胥余,箕子名也。见《尸子》。’崔同。又云:‘《尸子》曰:箕子胥余漆身为厉,披发佯狂。’或云:‘《尸子》曰:比干也,胥余,其名。’”
  莒国有名焦原者,广数寻,长五十步,临百仞之谿,莒国莫敢近也。有以勇见莒子者,独却行齐(1)踵焉。莒国莫之敢近已,独齐踵焉,所以服莒国也。(2)夫义之为焦原也,亦高矣。是故贤者之于义也,必且齐踵焉,此所以服一世也。(3)
  校正:
  (1)一作“跻”。
  (2)《思玄》注作“所以称于世”,即下此“所以服一世也”。
  (3)《御览》四百廿一。《文选》《魏都赋》注、《思玄赋》注,又《长笛赋》“临万仞之谿”注:“‘百仞’作‘万仞’。”《后汉书•张衡传》注。《初学记》八“有以勇”句作“有道士见于莒子”,盖误。
  中黄伯曰:“余左执太行之獶,而右搏雕虎,惟象之未与,吾心试焉。”(1)有力者,则又愿为牛,(2)欲与象斗以自试。今二三子以为义矣,(3)将恶乎试之?夫贫穷,太行之獶也;疏贱者,义之雕虎也。而吾日遇之,亦足以试矣。(4)
  校正:
  (1)一作“惟象之未试,吾或焉”。
  (2)一作“惟象未与,吾试愿为牛”。
  (3)一作“自谓天下之义人也”。
  (4)《后汉书》《张衡传》注、《袁绍传》注,《文选》《西京赋》、《蜀都赋》、《思玄赋》、《七命》、《袁绍檄豫州》注,《山海经》六注、《御览》三百八十六、八百九十一、《元和姓纂》一。《淮南子•缪称训》云:“中行穆伯,手搏虎。”疑即“中黄伯”。
  人谓孟贲曰:“生乎?勇乎?”曰:“勇。”“贵乎?勇乎?”曰:“勇。”“富乎?勇乎?”曰:“勇。”三者人之所难,而皆不足以易勇,此其所以能摄三军、服猛兽故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卅七、《汉书•东方朔传》注。《天中记》廿七无“故”字,按《吕氏春秋•知士篇》云:“此剂貌辨之,所以外生乐,趋患难故也。”句法与此同,当从《御览》,有“故”字是。
  孟贲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兕。(1)
  校正:
  (1)《史记•袁盎传》索隐。《御览》四百卅七引《新序》曰:“勇士一呼,三军皆辟易,士之诚也。夫勇士孟贲,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狼。发怒吐气,声响动天,至其死矣,头身断绝。夫不用仁而用武,当时虽快身,必无后。是以孔子勤勤行仁。”《庄子•秋水篇》云:“夫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
  飞廉、恶来,力角犀兕,勇搏熊犀也。(1)
  校正:
  (1)《御览》三百八十六。《史记•秦本纪》云:“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晏子春秋•谏上》云:“费仲、恶来,足走千里,手裂兕虎。”
  田成子问勇,颜歜聚之答也不敬。田子之仆填剑曰:“更言则生,不更则死。”歜聚曰:“以死为有智,今吾生是也。(1)是吾所以惧汝,而反以惧我。”(2)
  校正:
  (1)文有脱误。
  (2)《御览》四百卅七。“田成子”、“颜歜聚”即《左传》哀廿七年“陈成子”、“颜涿聚”也。“填剑”未详,孙本改“填”为“抚”。
  圣人畜仁而不主仁,畜知而不主知,畜勇而不主勇。昔齐桓公胁于鲁君,而献地百里;句践胁于会稽,而身官之三年;(1)赵襄子胁于智伯,而以颜为愧。(2)其卒桓公臣鲁君,句践灭吴,襄子以智伯为戮。此谓勇而能怯者也。(3)
  校正:
  (1)“官”,一本作“事”,按作“官”是也。《越语》云:“与范蠡入官于吴,三年,而吴人遣之。”《韩非子•饰邪篇》云:“越王句践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官于吴。”《越绝书•请籴内传》云:“越王去会稽,入官于吴,三年,吴王归之。”又《外传•记地传》云:“女阳亭者,句践入官于吴,夫人从道,产女此亭。”《吴越春秋•句践入臣传》云:“客官于吴。”《鹖冠子•世兵篇》云:“句践不官,二国不定。”
  (2)一作“块”,并误。
  (3)《御览》四百卅七、四百九十九。《诸子汇函》“畜仁”句下有“畜义而不主义”一句,“畜知”句在“畜勇”句下。
  汤复于汤邱,文王幽于羑里,武王羁于玉门,越王役于会稽,秦穆公败于殽塞。齐桓公遇贼,晋文公出走。故三王资于辱,而五伯得于困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八十六。任本“复”作“休”,孙本“役”作“棲”。
  鲍叔为桓公祝曰:“使臣无忘在莒时,管子无忘在鲁时,甯戚无忘车下时。”(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六,又七百七十三“鲍叔”作“甯戚”,“臣”作“公”,《事类赋》注同,无下“甯”字。任本“鲍叔”作“甯戚”,“使臣”作“愿君”。《管子•小称篇》云:“桓公、管仲、鲍叔牙、甯戚四人饮,饮酣,桓公谓鲍叔牙曰:‘阖不起为寡人寿乎?’鲍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如莒时也,使管子毋忘束缚在鲁也,使甯戚毋忘出饭牛车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则国之社稷必不危矣。’”又见《吕氏春秋•直谏篇》、《新序》四。
  为令尹而不喜,退耕而不忧,此孙叔敖之德也。(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池上楼诗》注。按各本皆引作《尹子》,宋本作《尸子》。
  孔子至于胜母,暮矣,而不宿;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1)
  校正:
  (1)《文选•陆士衡猛虎行》注、《水经注》廿五。《史记•邹阳传》:“县名胜母,而曾子不入。”集解:“骃案《汉书》云:‘里名胜母也。’”正义、《盐铁论》皆云“里名”。《尸子》及此传云“县名”,未详也。索隐云:“《淮南子》及《盐铁论》云:‘里名胜母,曾子不入,盖以名不顺也。’”《尸子》以为孔子至胜母县,暮而不宿,其说不同。《后汉书•钟离意传》:“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恶其名也。”注云:“《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尸子》又载其言。”案,《说苑》在《说丛篇》,《淮南子》在《说山训》,云:“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墨子非乐,不入朝歌之邑。曾子立廉,不饮盗泉,所谓养志者也。”《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注引《论语撰考谶》曰:“水名盗泉,仲尼不漱。”《论衡•问孔篇》云:“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曾子不入胜母之间,避恶去汙,不以义耻辱名也。”
  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1)
  校正:
  (1)《类聚》廿、卅五,《御览》三百八十七、四百八十八,《文选•恨赋》注。
  孝己一夕五起,视衣之厚薄,枕之高卑,(1)爱其亲也。(2)
  校正:
  (1)一作“下”。
  (2)《书钞》一百廿九、一百卅四,《御览》四百十三、七百七。《文选•长笛赋》注首句作“孝己事亲,一夜而五起”。《类聚》廿作“常以一夕五起”,接“曾子”句下,“常以”乃“孝已”之误。《秦策》:“陈轸曰:‘孝己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
  鲁人有孝者,三为母北,鲁人称之。彼其斗则害亲,不斗则辱羸矣,不若两降之。(1)
  校正:
  (1)《御览》四百九十六。《韩非子•五蠹篇》云:“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案此即卞庄子事。《韩诗外传》十及《新序•义勇篇》并云“养母”,与《尸子》同。《韩子》以为“养父”,非也。
  韩雉见申羊于鲁,有龙饮于沂,韩雉曰:“吾闻之出,见虎搏之,见龙射之,今弗射,是不得行吾闻也。”遂射之。(1)
  校正:
  (1)《水经注》廿五。《御览》六十三无“得”字。
  荆庄王命养由基射蜻蛉,王曰:“吾欲生得之。”养由基援弓射之,拂左翼焉,王大喜。(1)
  校正:
  (1)《类聚》七十四,“庄”作“襄”,误。《御览》七百四十五,又九百五十,“欲”作“愿”。
  驸马其为荆王使于巴,见担酖者,问之是何以,曰:“所以酖人也”。于是请买之,金不足,又益之车马。已得之,尽注之于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天中记》五十九,“驸马”疑“巫马”之讹。
  公输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赴于楚,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般,曰:“闻子为阶,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胡不已也。”公输般曰:“不可,吾既以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般曰:“诺。”墨子见楚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此为窃疾耳。”(1)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溢,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饶,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犹梁肉之与糟糠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枏、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王曰:“善哉,请无攻宋。”(2)
  校正:
  (1)一作“必窃疾矣”。
  (2)《类聚》八十八。《御览》三百廿七、四百六十二、九百五十三,又三百卅六引《墨子》,下注云:“《尸子》又载: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请献十金,般曰:‘吾义固不杀人。’墨子再拜。”《墨子•公输盤篇》载此事较详,“盤”即“般”也,《宋策》文与此略同。《诸子汇函》录入《尸子》,并袭用鲍彪注,题其篇曰“止楚师”,孙本亦误收之。
  齐有田果者,命狗曰富,命子为乐。将欲祭也,狗入室,果呼之曰:“富出!”巫曰:“不祥也!”家果大祸,长子死,哭曰:“乐乎!”而不似悲也。(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五。《类聚》卅八及《御览》九百五并作“齐有贫者,命其狗为富,命其子为乐。方将祭,狗入于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祸,长子死,哭之曰:‘乐乎!’而不自悲也。”刘子《新论•鄙名篇》全采此文,亦云:“昔有贫人。”《汉书•古今人表》中下有“田果”,其鄙不应至此,当别是一人。
  宋人有公敛皮者,适市,反呼曰:“公敛皮!”屠者遽收其皮。(1)
  校正:
  (1)《御览》八百廿八。
  夷逸者,夷诡诸之裔。或劝其仕,曰:“吾譬则牛也,宁服轭以耕于野,不忍被绣入庙而为牲。”(1)
  校正:
  (1)《广博物志》四十七。任本“其”作“之”。按《庄子•列禦寇篇》云:“或聘于庄子,庄子应其使曰:‘子见夫牲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菽。及其牵而入于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事与此同。
  楚狂接舆,耕于方城。(1)
  校正:
  (1)《水经注》卅一、《御览》四十三。
  隐者西乡曹。(1)
  校正:
  (1)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通志•氏族略》三、《后纪》十注。
  曼邱氏。(1)
  校正:
  (1)《元和姓纂》九。
  北门子。(1)
  校正:
  (1)《姓纂》十、《通志•氏族略》三。
  孔子曰:“诎寸而信尺,小枉而大直,吾为之也。”(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孙本“为之”作“弗为”,误。《文子•上义篇》:“老子曰:‘屈寸而伸尺,小枉而大直,圣人为之。’又曰:‘屈者,所以求伸也;枉者,所以求直也。屈寸伸尺,小枉大直,君子为之。’”《淮南子•氾论训》云:“誳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枉而大直,君子行之。”《泰族训》云:“夫圣人之屈者,以求伸也;枉者,以求直也。故虽出邪辟之道,行幽味之涂,将欲以直大道,成大功。”《孟子•滕文公篇》:“陈代引《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说苑•说丛》云:“直而不能枉,不可与大任。”
  圣人权福则取重,权祸则取轻。(1)
  校正:
  (1)《文选》《运命论》注、《五等论》注。《国语》:“范文子曰:‘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
  君子量才而受爵,量功而受禄。(1)
  校正:
  (1)《文选•求自试表》注。
  能官者必称事。(1)
  校正:
  (1)《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
  守道固穷,则轻王公。(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石门诗》注。《荀子•修身篇》云:“志意修,则骄富贵矣;道义重,则轻王公矣。”
  卑牆来盗。荣辱由中出,敬侮由外生。(1)
  校正:
  (1)《意林》。
  言美则响美,言恶则响恶;身长则影长,身短则影短。名者,响也;行者,影也。是故慎而言,将有和之;慎而行,将有随之。(1)
  校正:
  (1)《类聚》十九,《御览》三百九十四、百卅。《列子•说符篇》载《关尹子》,语与此同。
  夫龙门,鱼之难也;太行,牛之难也;以德报怨,人之难也。(1)
  校正:
  (1)《类聚》七。《御览》四十,又八百九十九,末句作“行之难者也。”
  厚积不登,高台不处,高室多阳,大室多阴,故皆不居。(1)
  校正:
  (1)《御览》一百七十四。《吕氏春秋•重已篇》云:“室大则多阴,台高则多阳。多阴则蹶,多阳则痿,此阴阳不适之患也。是故先王不处大室,不为高台。”《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云:“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人弗为。”
  天神曰灵,地神曰祗,人神曰鬼。鬼者,归也,故古者谓死人为归人。(1)
  校正:
  (1)《尔雅•释训》注、《五行大义》三。唐沙门湛然《止观辅行传•宏决》二之二“谓”作“名”。《列子•天瑞篇》云:“鬼,归也,归其真宅。”又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
  老莱子曰:“人生于天地之间,寄也。寄者,固归也。”(1)
  校正:
  (1)《文选》《魏文帝善哉行》、《陆士衡豫章行》、《古诗十九首》、《归去来辞》注,又《陆士衡吊魏武帝文》注,“固”作“同”,误。
  其生也存,其死也亡。(1)
  校正:
  (1)《文选》《卢子谅赠刘琨诗》、《陆士衡门有车马客行》注。
  人生也,亦少矣;而岁往之,亦速矣。(1)
  校正:
  (1)《文选•古诗十九首》注。
  先王之祠礼也,天子祭四极,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亲也。(1)
  校正:
  (1)《御览》五百廿六。《书钞》八十八“亲”作“庙”。《礼记•曲礼》下云:“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郑注云:“此盖殷时制也。”《白虎通•五礼篇》引《礼》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祖。”
  钟鼓之声,怒而击之则武,忧而击之则悲,喜而击之则乐,其意变,其声亦变。意诚感之,达于金石,而况于人乎?(1)
  校正:
  (1)《御览》五百七十五。《书钞》一百八引作《尹文子》,误。《说苑•修文篇》以此为孔子语,“意”作“志”,末三句作“其志诚,通乎金石,而况人乎?”
  夫瑟二十五弦,其仆人鼓之则为笑,贤者以其义鼓之,欲乐则乐,欲悲则悲。虽有暴君,为之立变。(1)
  校正:
  (1)《御览》五百七十六。《书钞》一百九“义”下有“而”字。《文献通考》一百卅七引《乐书》,末句作“虽有暴,亦不为之变”。《天中记》四十三同。
  绕梁之鸣,许史鼓之,非不乐也,墨子以为伤义,故不听也。(1)
  校正:
  (1)《文选•七命》注,又《演连珠》注,“故不”作“是弗”。
  商容观舞,墨子吹笙。墨子非乐,而于乐有是也。(1)
  校正:
  (1)《类聚》四十四、《书钞》一百十。任本“有”作“犹”。《韩诗外传》二云:“商容尝执羽籥,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遂去,伏于太行。”《吕氏春秋•贵因篇》云:“墨子见荆王,锦衣吹笙,因也。”高诱注:“墨子好俭非乐,锦与笙非其所服也而为之,因荆王之所欲也。”《淮南子•说山训》云:“为墨而朝吹竽。”高诱注:“墨道尚俭,不好乐。县名朝歌,墨子不入。吹竽,非也。”
  膳,俞兒和之以姜桂,为人主上食。(1)
  校正:
  (1)《庄子•骈拇篇》释文引崔注。
  鸿鹄在上,扞弓彀弩以待之,若发若否,问二五,曰:“不知也。”非二五之难计也,欲鸿之心乱之也。(1)
  校正:
  (1)《长短经•昏智篇》注。《类聚》七十四、《御览》三百四十七并作“问二五,弗知”,“彀”作“鞟”。《杨升庵外集》四十八作“彀”作“彏”,云与“彍”同字。“彀”,弓弩也。刘子《新论•专学篇》云:“奕秋,通国之善奕也。当奕之时,有吹笙过者,倾心听之,将围未围之际,问以奕道,则不知也。非奕道暴深,情有暂闇,笙滑之也。隶首,天下之善算也。当算之时,有鸣鸿过者,弯弧拟之,将发未发之间,问以三五,则不知也。非三五难算,意有暴昧,鸿乱之也。”盖俱本《尸子》。
  文轩六駃,题无四寸之键,则车不行。小亡,则大者不成也。(1)
  校正:
  (1)《类聚》七十一、《御览》七百七十三、《文选•七启》注。《淮南子•缪称训》云:“终年为车,无三寸之鎋,不可以驱驰。”按,“鎋”当作“辖”,《人间训》云:“车之所以能转千里者,以其要在三寸之辖。”《说文》云:“辖,键也。键,铉也,一曰车辖。”
  水非石之钻,绳非木之锯。(1)
  校正:
  (1)《御览》七百六十三、《说苑•正谏篇》。枚乘《上吴王书》云:“泰山之澑穿石。引绳久之,乃以挈木。水非石之钻,绳非木之锯也,而渐摩使之然。”
  利锥不如方凿。(1)
  校正:
  (1)《御览》七百六十三。
  水试断鹄雁,陆试断牛马,所以观良剑也。(1)
  校正:
  (1)《类聚》六十、《书钞》一百廿二、《御览》三百四十四。《韩非子•显学篇》云:“夫观锻锡而察青黄,区冶不能以必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钝利。”
  昆吾之剑,可以切玉。(1)
  校正:
  (1)《列子•汤问篇》释文。《山海经•中山经》:“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铜。”郭注云:“此山出名铜,色赤如火,以之作刀,切玉如割泥也。周穆王时西戎献之,《尸子》所谓昆吾之剑也。”又云:“汲郡冢中得铜剑一枚,长三尺五寸,乃今所名为干将剑。”《艺文类聚》八十四引郭璞《赤铜赞》曰:“昆吾之山,名铜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采,尸子所叹,验之汲宰。”
  玉者,色不如雪,泽不如雨,润不如膏,光不如烛。取玉甚难,越三江五湖,至昆仑之山。千人往,百人反,百人往,十人至。中国覆十万之师,解三千之围。(1)
  校正:
  (1)《意林》、《御览》八百五。
  吉玉大龟。(1)
  校正:
  (1)《山海经》二注。
  玉渊之中,骊龙蟠焉,颔下有珠也。(1)
  校正:
  (1)《一切经音义》廿。《庄子•列禦寇篇》云:“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
  程,中国谓之豹,越人谓之貘。(1)
  校正:
  (1)《列子•天瑞篇》释文。
  距虚不择地而走。(1)
  校正:
  (1)《穆天子传》一注。
  见骥一毛,不知其状;见画一色,不知其美。(1)
  校正:
  (1)《意林》。
  屠者割肉则知牛长少,弓人剺筋则知牛长少,雕人裁骨则知牛长少,各有辨焉。(1)
  校正:
  (1)《意林》、《广韵•十一模》、《御览》八百廿八。毛晃《增修礼部韵略》引云:“屠者割肉知牛之多少,则沽者亦知酒之多少也。”
  使牛捕鼠,不如猫狌之捷。(1)
  校正:
  (1)《御览》九百十二。《庄子•逍遥游篇》云:“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避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今夫犛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
  大牛为犉,七尺;大羊为羬,六尺;大豕为豟,五尺。(1)
  校正:
  (1)《尔雅•释畜》注。疏云《尸子》说六畜云。
  五尺大犬为犹。(1)
  校正:
  (1)《颜氏家训•书证篇》、《尔雅•释兽》释文、《止观辅行传•宏决》四之四。《文选•养生论》注“犹”作“豫”,误。任本作“大犬五尺为豫”,盖以意改。
  羊不任驾盐车,椽不可为楣栋。(1)
  校正:
  (1)《御览》九百二。
  战如斗鸡,胜者先鸣。(1)
  校正:
  (1)《御览》九百十八。《春秋》襄公廿一年左氏传:“州绰曰:‘平阴之役,先二子鸣。’”杜预注云:“自比于鸡,斗胜而先鸣。”
  扬州之鸡,裸无毛。(1)
  校正:
  (1)《御览》九百十八。
  鸡司夜,狸执鼠,日烛人,此皆不令自全。(1)
  校正:
  (1)《意林》,“令”一作“能”。《韩非子•扬榷篇》云:“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卵生曰琢,胎生曰乳。(1)
  校正:
  (1)《文选•东征赋》注。李善云:“‘琢’与‘椓’,古字通。”任本作“啄”。
  地中有犬,名曰地狼。有人,名曰无伤。(1)
  校正:
  (1)《搜神记》十二、《晋书•五行志》中。按《庄子•达生篇》:“水有罔象。”释文云:“司马本作‘无伤’,云:‘状如小儿,赤黑色,赤爪,大耳,长臂。’一云:‘水神名。’”
  木之精气为必方。(1)
  校正:
  (1)《类聚》八十八。《御览》九百五十二“必”作“毕”,古字通。按《淮南子•氾论训》云:“木生毕方。”高诱注:“木之精也。状如鸟,青色,赤脚,一足,不食五谷。”《广雅•释天》亦谓“木神谓之毕方”。而《山海经•西山经》云:“章峨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法苑珠林•审察篇》引《白泽图》云:“火之精名曰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则去。”又云:“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间生精,名曰必方,状如鸟,长尾。”薛综注《东京赋》云:“毕方,老父神,如鸟,一足,两翼,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并与此异。
  大木之奇灵者为若。(1)
  校正:
  (1)《山海经》二注。按此乃郭氏约《尸子》之语,非本文也。杨慎《山海经》补注:“‘若’下有‘木’字,衍。”
  木食之人,多为仁者,名为若木。(1)
  校正:
  (1)《山海经》注二。补注作“食若木者,多为仁人”。按《礼记•中庸》云:“天命之谓性。”郑注:“木神则仁。”疏引皇氏云:“东方,春。春主施生,仁亦主施生。”《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云:“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汉书•律历志》亦以仁属木,木性仁,故木食之人亦为仁者。
  春华秋英,其名曰桂。(1)
  校正:
  (1)《初学记》三、《类聚》八十九。
  疓。(1)
  校正:
  (1)《广韵•十五海》:“疓,病也。见《尸子》。”
  春秋隐公五年,初献六羽。《谷梁传》云:“初,始也。谷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1)
  校正:
  (1)范甯集解云:“言时诸侯僭侈,皆用八佾,鲁于是能自减厉,而始用六。谷梁子言其始僭,尸子言其始降。”
  春秋桓公九年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谷梁传》云:“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抗诸侯之礼而来朝,曹伯失正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内为失正矣。内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则是故命也。尸子曰:‘夫已多乎道?’”(1)
  校正:
  (1)范甯集解云:“邵曰:‘已,止也。止曹伯使朝之命,则曹伯不陷非礼之愆,世子无苟从之咎,鲁无失正之讥。三者正则合道多矣。’”以上二篇节录则文义不明,故录其全文,载于卷末。
  尸子校正(存疑)
  (周)尸佼 撰
  (清)汪继培 校正
  郑人谓玉朱理者为璞。(1)
  按:此见《尹文子》。
  校正:
  (1)《文选•演连珠》注。
  深根固蒂。(1)
  按:《类聚》有两刻八十八卷,一本引《尸子》曰:“木之精气曰必方,又曰深根固蒂。”一本此句别为一条,称“声子曰”,在谢承《后汉书》之后。按《老子•德经》云:“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声子”盖“老子”之讹。“声(聲)”俗作“声”,与“老”字字形相近,又脱坏为“尸”也。
  校正:
  (1)《类聚》八十八。
  晋国苦奢,文公已俭矫之,衣不重帛,食不兼肉。(1)
  按:此见《尹文子》,《书钞》一百廿九、一百四十三并引作《尹文子》。
  校正:
  (1)《书钞》卅八。
  黄帝时,公玉带造合宫明堂,见《尸子》。(1)
  按:《史记•封禅书》云:“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云云。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带即汉武帝时人也,而《云笈七籤》一百载《真宗轩辕纪》云:“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明堂图》。有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此楼之始也。帝依图制之曰合宫,可以观其行也。(2)乃立明堂之议,以观于贤也。”(3)斯为巨谬矣。
  校正:
  (1)《元和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四。
  (2)二语见《尸子》。
  (3)本《管子》。
  谷梁淑,字元始,鲁人,传《春秋》十五卷。(1)
  按:《谷梁传》引《尸子》语,当在其后,《尸子》未必见《谷梁传》也,且其文亦不类《尸子》。
  校正:
  (1)《姓纂》十。《氏族略》五“传”上有“亦”字,“卷”作“篇”。
  申徒狄,夏贤也。汤以天下让,狄以不义,闻已,自投于河。(1)
  按:《通志•氏族略》引《风俗通》云:“申徒氏,随音改为申屠氏。申徒狄,夏贤人也。汤以天下授之,耻以不义,闻已,自投于河。”《姓纂》盖亦用《风俗通》。其云《尸子》者,即“屠氏”二字之驳文也。《荀子•不苟篇》云:“负石而赴河,是行之难者也,而申徒狄能之。”(2)《庄子•外物篇》云:“尧与许由天下,许由逃之。汤与务光,务光怒之。纪他闻之,帅弟子而踆于窾水,诸侯吊之,三年,申徒狄因以踣河。”是狄生于夏末,闻汤让务光而死,非身让天下也。”《盗跖篇》则云:“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云:“申徒狄,殷末人也。不忍见纣乱,故自沈于渊。”《汉书•邹阳传》颜师古注引服虔注,亦云“殷之末世介士也”。《史记》索隐引韦昭说又云“六国时人”。《韩诗外传》一称:“申徒狄非其世,将自投于河,崔嘉闻而止之。狄引关龙逢、王子比干、子胥、泄冶以自况。”《新序•节士篇》同,则狄当为周末世人。
  校正:
  (1)《姓纂》三。
  (2)《说苑•说丛篇》述《荀子》语作“申屠狄”。
  野鸭为凫,家鸭为鹜,不能飞翔,如庶人守耕稼而已。(1)
  按:《礼记•曲礼下》:“庶人之挚匹。”孔疏云:“匹,鹜也。野鸭曰凫,家鸭曰鹜,鹜不能飞腾,如庶人但守耕稼而已。”故郑注《宗伯》云:“鹜,取其不飞迁。”《尔雅•释鸟》云:“舒凫,鹜。”舍人及李巡云:“凫,野鸭名;鹜,家鸭名。”然则“凫鹜”云云,乃孔冲远之说也。
  校正:
  (1)《证类本草》十九、《陈藏器本草引》、《埤雅》八。
  海水三岁一周,流波相薄,故地动。(1)
  按:《类聚》八、《御览》卅六、《六帖》六并引作《庄子》,此《庄子》逸文也。又见《初学记》六,下句作“流相薄,即为之地动”。
  校正:
  (1)《事类赋•海赋》注。
  楚人卖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椟,薰以桂椒,缀以玫瑰,辑以翡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买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1)
  按:此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椟”作“櫃”,“薰以桂椒”二句作“薰桂椒之椟,缀以珠玉,饰以玫瑰”。《太平御览》八百三引《韩子》正与此同。《御览》此条与《尸子》“水圆折者有珠”相接,吴氏遂误为《尸子》。
  校正:
  (1)《事类赋•珠赋》注。
  水有四德。沐浴群生,通流万物,仁也;扬清激浊,荡去滓秽,义也;柔而难犯,弱而难胜,勇也;导江疏河,恶盈流谦,知也。(1)
  按:《御览》五十八引《顾子》曰:“子与子华游东池,子华曰:‘水有四德’”云云,接《尸子》“凡水其方折者有玉”条后。吴氏所见本或有脱坏,故误采之。任本次于“方折有玉”之下,盖亦仍《御览》误本也。(2)
  校正:
  (1)《事类赋•水赋》注。
  (2)又见《御览》六十七、《类聚》九。
  渔之为事也,有钓、网、罟、筌、罛、羀、罺、罩、涔、罾、笱、欚、梁、罨、箅█(上竹下貍)、銛之类。(1)
  按:《初学记》廿二云:“按《尸子》:‘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人以渔。其后尧使人水处者渔,又舜渔于雷泽,盖因修其法也。’”(2)“渔之为事也”云云,“各以用之,得鱼一也”。“其后”以下,皆徐氏类举渔事,非《尸子》本文,孙本亦误采其后三句。
  校正:
  (1)《事文类聚•前集》卅七。
  (2)原注:《文子》曰:“尧使人水处者渔,山处者木。事宜其械,械宜其人。”《尚书大传》曰:“舜渔雷泽之中。”
  禹理洪水,观于河,见白面长人,鱼身,出曰:“吾河精也。”授禹河图,而还于渊中。(1)
  梁氏玉绳云:“《水经注》五《河水》有此条,不云是《尸子》。”按:《水经注》本《尚书中候》,见《御览》八十二。
  校正:
  (1)《广博物志》十四。
  雁衔芦而捍网,牛结阵以却虎。(1)
  按:《抱朴子•诘鲍篇》云:“蜂虿挟毒以卫身,智禽衔芦以扞网,獾曲其穴以避径至之锋,水牛结阵以却虎豹之暴。”《文选•鹪鹩赋》注引云:“智禽衔芦以避网,水牛结阵以却虎。”《御览》八百九十九引同此,盖误《抱朴子》为《尸子》。(2)
  校正:
  (1)《广博物志》四十四。
  (2)《淮南子•修务训》云:“雁衔芦而翔,以避矰弋。”
  急土。(1)
  按:“隐土”见《列子•天瑞篇》。
  校正:
  (1)《升庵外集》三:“东北咸州曰隐土。”注:“《尸子》作急。”
  法螺蚌而闭户。(1)
  按:《外集》又引《文子》:“法蠡蠬而闭户以证铺首。”语与此同,然《文子》今本亦不载。
  校正:
  (1)《升庵外集》八。
  楚人有鬻矛与盾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1)
  按:此见《韩非子•难一》及《难势》。
  校正:
  (1)《升庵外集》廿二。
  鸿飞天首,高远难明。楚人以为凫,越人以为乙,鸿常一尔。(1)
  按:九十七又引作张融语,见《南齐书•顾欢传》。
  校正:
  (1)《升庵外集》五十九。
  禹有进善之鼓,备讯唉也。(1)
  按:《管子•桓公问》云:“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
  校正:
  (1)《升庵外集》六十四。
  虞舜灰于常羊,什器于寿邱,就时于负夏,未尝暂息。顿邱买贵,于是贩于顿邱。传虚卖贱,于是债于传虚,以均救之。(1)
  按:此见《路史后纪》十二,不云出《尸子》。
  校正:
  (1)《绎史》十。
  蔡威公闭门而哭,三日泣尽,继以血。其邻窥墙问曰:“何故悲哭?”答曰:“吾国且亡。吾闻病之将死,不可为良医;国之将亡,不可为计谋。吾数谏,吾君不用,是知将亡。”(1)
  按:《御览》四百八十八引此作《说苑》,与今《权谋篇》小异。四百五十引与今本同。
  校正:
  (1)任本。
  两智不能相救,两贵不能相临,两辨不能相屈,力均势敌故也。(1)
  按:《御览》四百卅二引作《尹子》,乃《尹文子》佚文,见《意林》。
  校正:
  (1)孙本引《御览》。
  殷纣为肉圃。(1)
  按:《御览》八百六十三引作《公孙尼子》,《初学记》廿六同。
  校正:
  (1)惠本、孙本引《御览》。
  《帝范•阅武篇》:“句践轼蛙,卒成帝业。”注云:“《尸子》作‘式’。”
  按:《尹文子》云:“越王勾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此《尸子》乃《尹子》之误。《韩非子•内储说上》“轼”作“式”。




《天中人文网》
 
更多有关 学海拾遗 的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4 rwyj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中人文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4010762号-1  热线电话:0396-3506711  QQ:2286946079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