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专家:中国现在不走法治这条路就没有前路了
更新时间:2014-12-05 10:33:20 来源:天中人文网 阅读次数: 作者:凤鸣
摘要:设立宪法日,是要从形式上提升人们对宪法的遵从;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择地昭示着,其权力来源于宪法。在工作中,公职人员要时刻想到对宪法
12月4日是首个宪法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日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宪法的贯彻实施还没有完全到位,宪法有作用,只是作用还不够大。
设立宪法日,是要从形式上提升人们对宪法的遵从;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择地昭示着,其权力来源于宪法。在工作中,公职人员要时刻想到对宪法和法律负责,而不是一味对提拔他的领导负责。其次,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是有边界的,公职人员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在权力界限内履行职责,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澎湃新闻:现行宪法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周叶中:各个方面的作用都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现实生活当中,宪法讲的是整个国家的运行,比如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任务、基本职能都是按照宪法在落实。
然而,当前我国宪法的贯彻实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所以有人说我们的宪法是“闲”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宪法是有作用的,只是作用不够大。
某些地方的领导,还是习惯于原来的人治思维,对宪法的遵循不够。讲起来都很认可宪法,但到了真正行使职权的时候就忘了。
澎湃新闻: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还要求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这有何意义?
周叶中:按理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它应该有至高无上的效力,所有的组织、所有的人都要敬畏宪法。但现在有些人不把宪法当回事,这是非常要命的事情。
设立宪法日、向宪法宣誓,这就像以前司法改革的时候,学习国外法庭的格局等,至少要在形式上先学到位。设立宪法日,也是要从形式上提升人们对宪法的遵从。
向宪法宣誓表明,公职人员的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宣誓过后,公职人员就要对宪法和法律负责,而不是一味对提拔他的领导负责。
所以,宣誓制度不能简单地看成一个仪式,它昭示着权力来源于宪法。公职人员在工作中,要时刻想到对宪法和法律负责。其次,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是有边界的,公职人员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在权力界限内履行职责,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澎湃新闻:中央正下大力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您怎么看待?
周叶中:不仅学界,我认识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力推法治的问题上都有高度共识。中国现在不走法治这条路就没有前路了,只有这一条路能够使我们国家的各个方面发展下去,其他路是行不通的。而且现在是问题倒逼着我们要加快速度。
2004年,时任国家主席的胡锦涛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的。2012年12月4日宪法30周年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到了这点。所以这次在四中全会《决定》里加以规定。
澎湃新闻:如何落实依宪治国?
周叶中:整个法治都来源于宪法,如果宪法都不能够很好的实施,法治肯定行不通。四中全会提出,一切违法宪法的行为都要追究,无论是党员还是官员,都要追究。现在问题就是怎么落实。
此前,不少专家提出设立宪法委员会和违宪审查机制来监督和保证宪法的实施。我觉得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这即是违宪审查机制。
但这一机制并未有效落地,人大解释的范围、程序、法律效力都没有明确,人大监督的对象、程序、后果也没有明确,所以四中全会就提出了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的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澎湃新闻:您怎么理解法治这个概念?
周叶中:我们办事情的时候不再想着找人,而是想着找规定、规则,那个时候法治就差不多了。但是现在你看随便什么事,都问有没有熟人。这种习惯思要扭转过来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始终觉得法治文化很重要。
如果没有法治文化做支撑,法律条文、法律体系就没有办法转化成法治体系。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很好,但是如果中间没有法治文化做支撑,没有法治社会做基础,法律规定和规则就可能是挂在天上的,不可能转变成法治体系。
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是通过考核机制、考核内容的调整,另一方面是通过具体的实践工作,实实在在地增强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
《天中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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