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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民族婚葬习俗、五

    更新时间:2014-12-07 12:28:04  来源:天中人文网  阅读次数:  作者:靳旭东
摘要:佤族认为,同姓人是兄弟姐妹,不能发生性关系,更不能通婚。首先,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往,佤族小伙子到了十七、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串”

 佤族

佤族的婚俗
佤族认为,同姓人是兄弟姐妹,不能发生性关系,更不能通婚。首先,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往,佤族小伙子到了十七、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串”姑娘了,“串”姑娘一般在夜间进行。所谓“串”姑娘就是青年男女三两人聚一起,到有姑娘的人家去玩,或在公房,对唱情歌,互赠信物,如槟榔、烟草,表示定情。姑娘对来“串”她的小伙子一般都表示热情,无论她是否中意,都要起来陪谈。佤族青年男女在相识过程中,一个小姑娘可以同时接受几个小伙子的礼物,可以同时与多个小伙子相处,这是很正常的。小伙子也可以同时向多个小姑娘求爱、相处。通过彼此之间较长时间的了解,小伙子小姑娘可以从中选定自己的正式恋爱对象了。一旦选定以后,小伙子便不再跟别的姑娘来往了,小姑娘也把其他小伙子的礼物一一退还。这时,真正的恋爱开始了。其次是订婚,青年男女确定恋爱关系后,小伙子便将此事告诉父母,如果父母满意了,就将此事禀报所有亲戚朋友,请他们来商定如何去拜访女方家,商定以后,伙子的舅父便领着几个能说会道的亲属带一只鸡、一坛酒到女方家订婚。最后是简单古朴的佤族婚礼,佤族结婚显得比较隆重。男女双方都要精心准备。男方家准备猪、鸡、水酒、烟、糖、茶等,要整修新房。女儿出嫁,女方要准备女儿的嫁妆。姑娘的嫁妆包括镰刀、棉被、锄头、碗钵、簸箕、麻袋、衣物等。婚礼之后,新娘从此也就正式成为新郎家的一个成员。佤族流行姑舅表婚,它是过去的习俗。现在已有较大的改变。
隆重热闹的佤族丧葬习俗
佤族的葬礼像婚礼一样,既隆重又热闹,但场面十分悲伤。人死以后,死人家立即鸣枪三响,告诉寨人他家有难了。全寨人赶到死人家后,人们听从最年长者的安排,丧事大家办,人人都有份。安排妥当以后长老们便坐在一起,杀鸡看卦,掐算吉日,商量如何埋葬。因为吉日难得,如果人死当天是吉日,无论如何都要在当天给他送走。如果日子不好,则要等到两三天,甚至五六天才送走。
算定吉日以后,男人们便带斧头等工具到山上去选砍棺材树。棺材树砍来以后,就在死人家附近制作。棺材做好以后,老人们敲打着棺材,边敲边舞,唱一些使人听了心酸掉泪的安魂曲,意在希望死人走了以后,保佑寨人安康,五谷丰登,人畜兴旺。不管谁家有丧事,全寨人都要支持,都要投入,有米送米,有酒给酒,有鸡送鸡,无酒无米的前来帮忙,整个村子像是一家人一样。
凶死的人,一般不能抬回家,不能送葬,不给他带棺材,其葬礼较简单。人死以后,拿一块竹篾子裹起来埋葬就行了,也不鸣枪示人。佤族最看不起自杀身亡的人,认为是一种丢脸的事,其葬礼不值得去参加,长老者更是躲在家里称病不去指点。
佤族都实行土葬,不用火葬和水葬。每个佤族村寨都共有一片坟地,坟地一般在村子的西面或南面。凶死者不能在共用坟地埋葬,一般埋在寨子的下方,人迹罕至的地方。死者的陪葬品,主要是生产、生活工具等,如衣服、锄头、锅碗、瓢盆、箩、火柴之类,凡是死者生前最喜爱的东西都给其带走。
壮族
婚俗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羌族
婚俗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羌区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阿昌族
阿昌族解除婚约婚誓,须退回盟誓的相片及头发。忌烧毁相片、头发,否则认为照片及头发烧毁后,人会大病乃至会疯。
阿昌族同姓忌婚配。有招婚入门习俗,上门男子须改名随女方姓。阿昌族婚礼举行3天。在婚礼中新娘、新郎逐桌去敬糖茶,客人喝毕放少许钱币于杯中。
阿昌族丧俗,行土葬俗。少数患恶病或妇女难产而亡者,须先行火葬再棺木土葬。死于寨外者,忌抬回寨内。人死后殓棺时尸体忌人、猫、狗等动物跨越。死者可带生前喜爱之物殉葬,但忌带金属物,故死者生前镶牙也得敲掉。阿昌族在举行丧礼时多由“活袍”主持,彻夜诵经,敲锋锣奏哀乐,高唱“孝歌”。出殡后,禁忌动效锣、抬丧棒等,否则认为寨中又会死人。
纳西族
婚丧、生育中
在纳西族地区,你不必因为一句随口而出的邀请便贸然参加婚宴,也不能因为主人的"谢绝"而错过吊丧的机会。因为对纳西族来说,灾难和悲哀时刻得到的帮助将是友情最可靠的基础,甚至可以消除平时的积怨。反之,如果你只知在喜庆时道喜,不知在悲痛时慰问,将被视作是为人差。 办红、白喜事,礼品种类和数量要根据血亲的远近和交情的深浅而定。办事当天,一般较亲密的亲友在公开场合要送米、麦、糖、酒和适量的钱。这些礼品统称为"人情",由两位专人当场清点记录,称为"挂人情",当日结算后当面交给主人。更亲近的亲友则在内部场合赠送衣物、家具等。如果是外地来客或一般朋友参加这种仪式,可随意挂一点"人情"礼钱,以表心意。纳西族自古通行火葬,"改土归流"后改为土葬。对死者一般都要念经超度亡灵。丽江的丧葬在很多方面保存着民族传统,人一断气,全家即号陶大哭,派人向亲友报丧。家属披麻戴孝,跪在亡者两旁守灵。来吊祭的亲友,向亡灵鞠躬或磕头或以哭泣表示哀悼。孝男孝女忌食死者的伴魂鸡肉。东巴祭司忌吃献给死者的牺牲。披麻戴孝的人,忌进别人家的门。孝男孝女不参加婚礼。 纳西族对生育较为重视,其中"头客"礼仪较为独特:当主人家有婴儿出世的时候,第一个偶然进入该家庭的人即称为"头客"亦称"扯生"。这时候,无论这个人是男女老少、远近亲疏、贵人乞丐,都要当贵客接待。主人家首先要舀一瓢洁净的冷水(幸福水)请"头客"喝,以此祝福母子平安、健康幸福,然后主人再煮米酒鸡蛋款待"头客"。
婚俗
丽江坝区过去的纳西人,由于在1723年雍正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受汉族文化影响加深,在婚姻上也已实行一夫一妻和父母包办婚姻的制度。儿女婚事由父母做主,媒人撮合,以牛、羊、猪,酒聘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三从四德,夫唱妇随等汉族传统伦理,丽江纳西与汉族、藏族联姻的较多。在本民族内部,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绝对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结婚,一股都要经过订亲、请酒,举行婚礼的程序。
纳西族男女社交大都在节日期间进行,男女青年相识后,通过媒人撮合,双方家长合完八字,男方就请媒人送给女方茶二筒,糖四盒或六盒、米二升,有的地方还要加上砣盐两个,以表示山盟海誓,算是订婚,订婚时要摆定婚宴,婚礼要进行3-5天,届时男、女双方都要置办酒席。席上分上八位,下八位,均由新郎跪请客人入座,然后奏乐上菜,上至第三道菜时,主婚人敬酒;第五道菜时,新郎、新娘向客人敬双杯酒。宴毕主人及亲属要站在门外关客。
在部分纳西族地区,仍存在着一种“抢婚”遗风。这也是一种古老婚俗的遗风,反映了女子对父系制从夫居的反抗。妻方要坚持旧传统住在母家,男子就用抢婚来实现把妻子留在夫家居住的愿望。现代社会中的“抢婚”,仅是一种形式,并非真的强抢,而是男女双方的一种默契,为了以“生米已成熟饭”来搪塞对婚姻持有异议的女方父母。
纳西人的殉情风俗。情侣决定殉情后,有的会把自己的决定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个别的殉情女子还会把这一决定告诉自己的母亲,而母亲也同样会保守秘密。大多数殉情者会选择在高山上险峻难达、草木茂盛的地方自缢而死。
纳西族是一个爱情自由的民族。殉情之风盛行始于明清之际,究其原因有三:首先,明清时期,汉族文化对云南地区的影响逐渐增大,特别是清朝“改土归流”之后强行引进的汉族恋爱婚姻形态与纳西族传统的恋爱婚姻形态相冲突;其次,东巴教的介入对此风盛行有很大推动,据说在每次大祭风仪式(祭殉情而死的情死鬼的仪式)之后都会有情侣相约殉情;再次,与纳西人的传统文化紧密相连。纳西族的叙事长诗《鲁般鲁饶》记载的是一对纳西青年殉情的故事,与汉族的《孔雀东南飞》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纳西族却没有受汉族儒家文化三纲五常等的束缚,因而也把殉情的原因由人的主观因素转到了人无可奈何的客观因素(神鬼因素)。
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对婚姻自由的认可和国家支持,殉情之风已逐渐绝迹,可谓还了纳西族人民的本来风貌。但是,不可遗忘的,是那一段由一个个爱情婚姻悲剧组成的悲惨壮烈的纳西历史。
 
 
 
《天中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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