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驿城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和品牌带动战略
更新时间:2015-08-17 09:46:23 来源:天中人文网 阅读次数: 作者:凤鸣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驿城区创新机制,深入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驿城区创新机制,深入学习宣传,履行职责,坚持严格监管与热情服务并举的原则,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大力实施质量强区和品牌带动战略,有效提升了全区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了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狠抓组织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2014年以来,驿城区召开“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会、质量强区工作会议、品牌带动工作会议、举办质量管理培训会、卓越绩效标准培训会、组织标杆企业观摩会20余次,参加人员1600余人,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广大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法》纪念日、世界标准日、法制宣传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城区主要路段悬挂横幅82幅,刷写标语371条,出动流动宣传车76台次,设置展板22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科普彩页3万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开展“质量邀你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2次,开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22次,创建了2家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狠抓关键措施,提升质量总体水平。驿城区以质量提升为基础,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壮大主导产业为目标,大力实施质量强区和品牌带动战略,有效提升了质量总体水平。驿城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成立了质量强区和品牌带动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把质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了重点工作经费的投入。定期召开全区质量工作会议,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同时,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多次听取、安排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确保质量工作的深入开展。抓标杆。争创市长质量奖,是提升全区产业整体素质、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载体,是做好质量工作的有力抓手。2010年以来全区共有7家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占全市总数的23%。以区长质量奖为导向,广泛开展质量强区、兴业、兴企活动,着力在全区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管理。2010年以来全区先后评定18家区长质量奖企业,树立了质量标杆,带动了全区企业整体素质的提升。修订了《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区财政每年对获得区长质量奖企业奖励10万元。围绕该区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两大支柱产业抓好品牌培育工作。先后引进中集、顶志、顶升、华润雪花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目前,全区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3件、中华老字号1个、获得国家原产地标记保护产品2个,省名牌产品9个、河南省著名商标14件、河南老字号1个,7家企业获得河南省质量诚信工业企业称号。制定了《驿城区育优扶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获得国家级品牌、省级品牌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2014年以来共有10家企业获奖65万元。
狠抓生产环节,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安全。做好日常定期监测,2014年配合市检测中心抽检171家(次)工业企业,182批(次)产品,今年上半年,抽检64家(次)工业企业,65批(次)产品,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做好风险监测,主要针对其他地区突发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舆情关注炒作的问题,主导产品、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容易出现不合格的项目,不断强化风险监测。2014年以来共进行了47个产品47批次12个风险项目监测,切实防止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出现。结合辖区企业季节生产特点、风险程度,每月下达主体责任核查计划,加强企业对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日常核查,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管控水平。2014年以来,共巡查企业553家次。深入开展“两超一非”整治(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实行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添加剂使用确认公示、备查制度,确保添加剂使用安全。今年先后了开展元旦、春节、端午节,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标签、大桶水等专项整治,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清查活动,联合执法5起,取缔黑窝点2个。
狠抓流通环节,确保消费领域质量安全。抓诚信自律。着重指导经营主体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相关商场、超市、市场及定点监管的经营者签署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标签标识。抓商品监测。认真研究分析消费者、有关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反映的以及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商品质量的突出问题。2014以来共对钢筋、电线电缆、涂料、卫生纸、儿童服装、鞋、玩具抽检42个批次,其中12个批次不合格,罚款3.2万元。抓退市清查。督促经营者主动对照省工商局2015年以来监测发现不合格的商品名单,对目前在售的商品进行检查,发现同一标签生产者(品牌)、相同品种、型号的,予以下架退市,妥善处置,防止再度流入市场,并登记下架退市的商品名单、数量、货值及处置情况。抓行政指导。把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实行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说服、规劝、警示、公示等行政指导方式,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今年来,共开展行政指导3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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