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丧葬礼俗
更新时间:2015-01-04 14:06:43 来源:天中人文网 阅读次数: 作者:凤鸣
摘要:河南民间历来遵从古代“生有所养,死有所葬”的原则,十分重视丧葬礼仪,自古就把对死者的处理当作庄严的大事进行。从许多出土考察的古
天中丧葬礼俗
河南民间历来遵从古代“生有所养,死有所葬”的原则,十分重视丧葬礼仪,自古就把对死者的处理当作庄严的大事进行。从许多出土考察的古聚落遗址可知,至少在两万年以前就已经有相当规模的葬仪了,至周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丧葬礼仪。几千年来,这一包含着对死者哀悼、纪念、评价的丧葬仪式,由于封建思想以及各种宗教思想的浸染,其中的社会生活成份,如表述骨肉深情、防疫卫生、伦常道德等已几乎被信仰成份所淹没,有的已经发展成为不可不摈弃的陋俗、恶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积极倡导丧葬改革,摈除了旧葬礼中大量的封建迷信成份和繁缛、奢靡之风。60年代以来,在城镇大力推行科学文明的火葬方法和礼仪,在尚未实行火葬的地方民间提倡简约、俭朴办丧事。河南民间丧葬礼俗开始发生了很大变化。80年代以来,乡村中虽又有一些铺张浪费的现象,但新的丧葬礼俗,尤其是火葬礼仪正在民间渐成风俗。
一、葬礼类型
河南民间古代葬礼有火葬、土葬、天葬等。秦汉以后,封建统治阶级宣扬“入土为安”和“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封建伦理观念,使土葬成为河南民间几千年来的主要葬式。但火葬仍行于民间,尤以宋、元为盛。当时,火葬成风,不少地方设有火化场,时称“化人亭”。明清以来,火葬渐被严格禁止。河南民间除对夭折幼婴儿实行天葬(掷之野外荒坡洼地)(参见《生育》节)外,共余均行土葬。
50年代以前,民间所行土葬礼仪,因贫富之悬殊,又有贫葬、赤贫葬、破产葬和阔葬之别。“贫葬”行于民间大多数稍有亩产的人家,老人亡故后,为慰老人生前劳累一生之苦,往往尽自己所能,为其买棺材、制寿衣、请鼓乐、设家祭、扯孝布、待宾客、葬墓地。“赤贫葬”行于既无亩产,甚或家无隔宿之粮者,死了人,孝子则叩头求族人、乞亲邻,凑得一些棺材钱。如实难如愿时,便用草席卷裹,埋入“乱坟岗子”(公墓旧时之俗称)。还有一些家有微薄田产,但受“养育之恩九天厚,权破家产报万一”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影响很深的人家,多在同族头面人物纵容和带领下,死了人不顾出脱牲畜、典当家产而大行操办,棺材要高品位的,寿衣要质量好的,一切交由总管去办,不惜一切后果,俗谓之“破产葬”。阔葬行于富室豪门、商贾士绅家,均属有准备的,死了人,从送丧、成服、安葬,都很讲究,极为奢靡。贪婪之徒,甚或借机广发讣闻,大肆掠刮财物,损人肥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丢弃夭折幼婴的天葬随着幼儿成活率的大幅度提高已渐趋消亡。60年代开始,河南又兴起火葬礼仪,1964年在郑州建起全省第一个火化场,60年代末70年代初,安阳、焦作等市县的火化场接连建成使用,至80年代,全省已有五十个市县有了火化场,凡有火化场的市县,除了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实行火化礼仪外,近年来,民间死了人后也都采用了火葬礼仪。尚无条件实行火葬礼仪的地区,土葬礼仪也在政府号召下,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丧事简办,节约土地,进行改革。
二、火葬礼仪
火葬礼仪源于上古,宋元最盛。在现代,它又作为新的葬俗冲击着人们头脑中残存的封建迷信中的所谓“全尸”观念。
(一)火化场设置 河南各地的火化场,大都为现代型的火化场,设在市县郊区幽雅之地,场院内设有追悼大厅,供开追悼会和进行遗体告别使用。火化炉一般和大厅相连,设在厅后;厅后还设有安置死者遗体的“停灵室”以及为死者净身、穿衣和面部化装的“整容室”。与大厅相连的前部左右侧设有家属休息室、骨灰盒挑选室以及为死者遗属和亲友提供服务的设施,诸如追悼会挽联书写的笔墨、纸砚以及花圈、黑纱、白花租赁等的服务室,骨灰盒挑选室所供应的骨灰盒有精制细刻的木制品,也有雅致精美的瓷制品,其品位有高、中、低各档,遗属可依其经济条件挑选。郑州等火化场还有存放死者骨灰的骨灰盒存放室,人称“骨灰堂”。大多数火化场均配有接运死者遗体的火葬车,车上既能装载死者遗体,又能乘坐护送死者遗体的亲属,科学、卫生。火化场院内,苍松翠柏,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气氛肃穆。
(二)火葬形式 人死后,家属在报丧、通知亲友的同时,通过电话告知火化场。火化场按约定时间派火葬车前往接运,也有家属自己直接将遗体送往火化场的。遗体安放于停灵室或整容室,由火化场整容人员为其净身、穿衣或进行面部化装。整容后按照火化场与遗属的商定,在预先安排好的时间移入追悼大厅配有玻璃棺罩的遗体床上,周围以鲜花相拥簇,然后举行遗属及亲友的瞻仰、追悼和告别仪式。一般由领导或长者致悼词或介绍生平,民间多有子女致悼词,以追念死者生前事迹和表述遗属怀念情谊。追悼会所行仪礼如下:1、追悼会开始,全体肃立,奏哀乐;2、默哀(一般静默三分钟);3、献花圈、致悼词;4、行三鞠躬礼;5、向遗体告别(在哀乐声中进行)。不开追悼会而只行“告别仪式”者,所行礼仪为:1、全体肃立、默哀;2、行三鞠躬礼;3、向遗体告别(在哀乐声中进行)。
向遗体告别时,参加追悼或告别的亲朋故友同事等绕遗体一周,俗称“行告别礼”,然后向守于遗体一侧的遗属表示慰问。最后,遗属再向死者行告别礼。各项仪礼后,骨灰置入家属事先选好的骨灰盒中。并根据遗属的意见或寄放火化场的骨灰堂中,或带回自己安置。民间多按土葬埋入墓中,也有遵嘱撒向山河故土的。
举行火化礼仪时,遗属大多在左臂上戴一黑布圈,俗称 “黑袖箍”。有自制的,也有租赁火化场的。自制之袖箍上多绣一“孝”字或“悼”字,由死者子女等直系亲属佩带,一般多戴至“百天”。也有穿孝衣者。参加吊唁的其他亲属、朋友多在举行仪礼时佩带袖箍或胸前戴朵小白花作为哀思怀念的标记。
(三)葬后仪礼 火化后,遗属向参加吊唁的亲友挨门致 “谢孝”礼,亲友也再次对遗属表示哀悼和安慰。
骨灰存放火化场骨灰堂的死者周年时,子女亲属多到骨灰堂献小花圈致礼,以示对死者的怀念。
三、土葬礼仪
土葬之制,源于上古。起初人死了,葬之野外,身上厚厚地盖一层柴草,及至殷商时期,死了人以平墓埋之,不垒坟堆;到了周代,土葬不仅有了坟堆,而且更加讲究礼仪。河南民间土葬仪礼从周礼发展而来,既讲究繁琐、奢靡的仪式和礼节,又充满着封建迷信的色彩。近代以来,尤其20世纪50年代以来,其仪式和礼节逐渐由繁到简,特别是其中封建迷信的内容大多也渐被革除,但至今民间所行土葬仪礼仍未彻底摆脱旧仪礼的藩蓠。
(一)土葬墓制 50年代农业合作化以前,河南民间土葬墓制多为聚族而立,各姓宗族都有自己固定的坟茔。埋葬始祖、高祖之地,称“祖坟”、“老坟”;埋葬近亲长辈之地则直称“坟地”。农业合作化以后,族墓制逐渐发生变化,60年代中期大多为村、队之公墓所取代,亡者入公墓,一般不按宗族辈份排列,多以一家为单位入墓。8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族墓制又有复出之势。
民间一般坟墓大多占地四至五厘,墓坑呈长方形竖井状,在平原水位浅的地方,墓坑即可下棺,称“明葬”;在山区丘陵地带,墓坑下还要开挖“墓室”,称“暗葬”。河南回族、蒙古族多为明葬。蒙古族墓深八尺,回族墓深以死者在坑内跪起来不碰头为度。一般其深浅根据地形、土质和水位而定。暗葬的墓室门呈拱形或方形,大的墓室室壁上开有“壁龛”以放随葬物,墓室门还装有石门等。墓坑、墓室的方向俗称 “向口”,顺地势、水向而设者为“正向”;正南正北而设者为 “子午向”,反之称“倒向”。头枕高山、脚蹬流水的“向口” 最使人满意,认为其“地脉畅通,福气聚拢”。蒙古族人喜欢东南、西北向,回族人则喜欢南北向。新丧坟墓用挖墓穴之土堆成,数年后有用砖石砌以平顶或拱型之墓丘者,或称 “金陵 ”、“圈 ”,民间满族人的坟多在坟前面向南方用石头或砖头垒砌。民间有条件者在坟墓前还要“立碑”。
河南民间坟地墓穴的排列和设置,在兄弟、父子、夫妻之间各有讲究。兄弟墓平列,兄墓要在左方,弟墓要设右方,俗称“兄昭弟穆”;父子墓安置,父在上列,子在下列,但棺木在墓室内的位置要按照“阻棺守祖”的原则,以丧者夫妇棺木的排列而定,父母棺男左女右,其子媳棺木一定要男右女左,其孙则又男左女右,禁忌女棺靠近先祖之穴。另外,后人坟墓的大小、高低不许超出前辈之墓。河南蒙古族人墓地则不分辈份高低。
河南民间墓制中,有死者入祖坟或坟地的禁忌。夫妇男者先死,可直接入葬坟地;女者先死则禁忌入坟,而要寄埋一边,直至其夫亡后方可“起骨”合葬于坟地。认为妇先死入祖坟会影响其夫的寿命,所谓“阴等阳,哭断肠;阳等阴,沤断筋”。但在沁阳西向、柴陵两乡民间妇先亡,也可先入祖坟,只须将其夫的一双鞋埋入墓穴。另外,年青少亡者无论男女,一律禁入祖坟,多寄埋于沟豁、崖脚,或称“柩起来”,直至其长辈全亡故后方可迁入。豫南光山一带,无子女的成年男女亡故后,也要另选坟地安葬,称“入绝坟”。
同族中一家的老人亡故后不愿再入祖坟而要另选坟地时,称“拔茔”、“迁坟”。拔茔情况可分两种:一为宗族祖坟葬满后,由族人议定封坟,共同另选墓地,或按门、分支儿自行选择;一为同宗族中多出现人丁不旺诸如少亡夭折、生理缺陷之事,或常见男盗妇娼之辈者,族中“清白”之家、盼望兴盛之家便以为祖坟“脉气不好”所致,故企图以“拔茔”改变其“脉气”。拔茔时,拔茔者要在祖坟背后直到大道上插以五色小纸旗。在洛阳一带,拔茔设新茔立祖除必须立男外,还有立祖六忌,即:(1)单棺(男亡女存)不立祖;(2)三官(妻外有妾或有继室)不立祖;(3)干骨不立祖,但女姓新棺可带同亡夫之干骨立祖;(4)少亡(虽有子嗣)不立祖;(5)凶亡(不正常死亡)不立祖;(6)外丧(亡于外地)不立祖,等。拔茔设新茔立祖不惜翻骨弄尸,以求兴旺,实为愚昧之举。
坟墓场地的设置,河南民间有“唐代岗,宋代岭,明代是在洼地滚”之说。近代以来,山区、丘陵地带以山脚向阳、避风防潮为佳;平原地区则多设于平稳干燥的高地,但都讲究要“临水靠山”。许多人家还据其坟地的地形命其坟地名为 “老虎山”、“凤凰岭”、“二龙戏珠”、“大鹏展翅”等,以取吉利。旧时民间有用三亩耕地去换一穴“风水好”的坟地的,可见对坟地的重视。选择坟地,多请“风水先生”(或称“看地先儿”),下罗盘,定葬向,插标选定。民国初年甚盛行,50年代后,被取缔,近年又有复出者。
民国以前,豫北林县等地,有“ 喜墓”之俗,即在老人健在时便为其选茔打墓,打好之墓,老人还要看看试试。喜墓上插以小红旗,但过年过节不压纸。
(二)土葬器物 土葬器物之多,可谓诸葬之首。民间所用袭具如衣、棺、尸床等,含具如珠、玉、钱币等,还有奠具诸种。现记袭具之棺材和寿衣以窥其繁。
1、棺材 古代有木棺、石棺、瓮棺等,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均有发现。近代河南民间主要用木棺,俗称“木头”或 “板”、“冷货”、“老屋”等。棺材形状有四角齐和靴子形两种。靴子形俗叫“靴子头”,长约六、七市尺,前头大,称“大头档”,后头小,称“小头档”。上盖称“天”,两边为“邦”,下为“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河南民间制作棺材规矩颇繁。第一讲究木料种类质地。,品位高之棺被认为是柏木棺;其次为桐、槐、杨、柳、椿、楝木棺。谚有“人死难得柏木方,桐槐木也排场,实在无法用椿杨”。信阳南部人将柏、梓、桐、椿木谐其音为“百子同春”列为上品。方城一带则以为“死人难占活柳”以刚放倒的活柳树木做棺为最好。不论何种棺材,其前后档,都竭力用柏木。第二讲究使用木板的块数。首先讲究以少为佳,如用四块板组成的天、邦、底棺材,被认为上等品,十块板以上的则统称中下等品。其次讲究板数的奇、偶,要求两邦的板数对称;底板块数只能是奇数,绝不用偶数做成“分心板”或“分脊”;天板多不讲究奇偶,但灵宝人认为天板同底板一样忌偶数,用偶数则为“破脸”。第三讲究木板的厚薄。俗以为天应厚于邦,邦厚于底,底薄是为了“好得脉气”。所见民间棺木依底、邦、天的厚薄分类有 “四五六”棺、“三四五”棺、“一二三”棺等。“四五六”棺为上等货,其他皆为“一般货”;天邦底仅厚约寸许,又无柏木档者,称作“二皮材”;仅厚半寸,则称“薄皮匣子”。
民间老人棺木制作大多在老人年届花甲时,便为其筹做。俗称“做喜棺”、“做喜活”、“合喜材”。做成之棺称“寿棺”、 “寿器”、或“喜活”、“喜板”等。棺木用料要由儿子预备,棺木所用档板,则要由女儿赠送。喜棺做好后,女儿、女婿以及其他亲友要登门祝贺。女儿、女婿还要给木工封钱,俗称 “观木”、“浇梁”。喜棺要上老红油漆。有的前档上还雕刻有 “福字”、“寿字”等。做成的喜棺,盖要错开,上搭一红布,头向内、尾向外,置于房中,许多人家便暂作盛粮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尤其60年代以来,棺木制做大多已不拘泥于陈规禁忌、棺木中还出现“水泥棺”。随着火化的普及,民间人死后使用棺木正在不断减少。
2、老衣 死人所穿衣服,包括帽子衣裤鞋袜,俗称“老衣”、“故衣”。民国及其以前,男子戴帽子多戴“帽衬”;女戴包头或“捏子”。男子穿衣服多穿长袍、马褂、女子则穿衫、袄、裤,外围以裙子。男女衣裤皆棉、夹、单俱全。所穿鞋子男鞋底多要粉白色;女鞋底多绣以“上天梯”图案。在商城,无论男女,每只鞋底要粘15个或16个一分硬币大小的黑纸片,粘时要做到“前七后八,穿着把滑;前七后九,穿着好走”。60年代以前,老衣的样式,乡村仍依老式者多。70年代以来,随时取式者逐渐增多,尤其城市工作人员,多以其生前所爱取式制作或购置。
穿戴老衣讲究件数,一般男女配偶均已亡故者必穿双数,否则必穿单数。在社旗一带则讲究男不穿三身,女不穿四身,以避“不三不四”之讳。许多地方都讲究男老衣必须有袍和褂;女老衣必须有袍和裙。老衣统统不许缀扣,皆缀以细布条。老衣所用衣料中,讲究要有丝绸,但忌用缎子,以避 “缎子”与“断子”之谐音。更忌用皮衣,恐死者来世变畜兽。所用丝绸衣料用于做贴身内衫,因其耐腐蚀性强,俗称“包骨衫”,一定要尽可能有。老衣颜色,一般男多用白、蓝、黑;女多用白、蓝、红、绿、黄等,但也有忌讳用黑色者。洛阳一带人讲究女寿衣必须有一件红衫或一层红衣里。在豫南,老衣外均要系一用白浆线制作的腰带,所用线的根数要与死者的年龄相同。如死者双亲有健在者,所穿鞋子所戴帽子都要用白色,以示其孝服尚未服完。
死人棺内所铺衾褥为黄色;衾被为白色;取“铺金盖银”之义。枕头呈红色三袋形,外部绣“莲花”,寓意为“保佑下代连生贵子”,内装谷糠后似雄鸡样,俗称“叫明鸡”、 “鸡鸣枕”,以祈求名声高扬,吉祥康宁。
民间多在老人年届花甲时,儿女就要为其筹做“寿衣”,俗称做“寿衣”、做“防老衣”。寿衣做好后,还要老人穿上试试,如满意,就珍藏起来备用。义马一带人认为老人一咽气便能及时穿上寿衣为“趁热穿上得济”;如等老人咽气方去裁制老衣,就是“赤肚猴等着衣服穿”,子女则有“不孝”之嫌。寿衣中的衾褥衾被以女儿做被、儿子做褥最好,称作“铺儿盖女”。
(三)丧葬礼仪 河南民间土葬礼仪从丧到葬非常繁琐,且掺杂着许多迷信成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虽几经破除,然丑陋之处仍可得见,尤其在偏远地方。
1、寿终得际(所谓“得际”,乃宿命论者之说。宿命论者认为,一个人命中所注定一生应得的福祉际遇,便称“得际”。如弥留之际,子女亲人在场为“亲人得际”;咽气后及时理发洗身穿衣为“洁身得际”、“穿着得际”;老衣预备及时合身为 “寿衣得际”等。“得际”为河南民间送丧最为重视的一点。)老人在弥留之际,儿女亲友侍奉、守候身旁,听取遗愿、遗嘱,叫送终。老人咽气前后,能看到子女,叫“得际”。民间认为子女能为老人“送终”,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好报答,老人临终“得际”是老人所得福气。河南回民要在死者断气前,由明白伊斯兰教义的人守侍床前,这时病人要“交待口唤”向侍者述说希望,要求和请予谅解宽恕的话,侍者则请其宽心和坚定宗教信仰,俗称 “做讨白”。
2、小敛停尸 当老人气已断,但体未凉、肢未僵时,要为其洗身整容,亦称“净身”。净身即象征性的抹澡。河南回民称“施水”。净身讲究“男不浴女,女不浴男”。一般习以父死子为其净身,母死女为其净身。回民则由阿訇或至亲及族内有德望者为其净身施水。净身时,有的讲究“前七后八”,即在死者身前擦洗七下,身后擦洗八下;有的讲究“抹三把”,即身前身后各擦洗三下。回民则讲究先净下(大小便处),再从上到下,先中后左,擦洗周身三遍。在淅川县一带,净身时,还要让死者坐于背笼底其他竹器上,谓之“坐竹”。净身后,即为死者穿寿衣。穿寿衣前,子女要把寿衣一件件穿在自己身上套好,再给老人穿。俗称“暖衣”。穿寿衣时,亲人均不能哭泣,以免泪洒死者身上。回民净身施水后,贴身要穿夹袄,男三件,女五件,并用45尺的白布裹身,阿拉拍语称“穿可凡”。更衣之举,亦叫“小敛”,潢川人称“装老”。回民称“达丧”。穿好寿衣后便将死者移至草铺上,称 “挪铺”、“抬铺”。回民则要移入清真寺公用的为死者下土前临时盛放尸体的专用木器“塔布”之中。草铺用长板凳(约一米长)支单扇门一扇凳成,因上面床单下铺有根数与死者岁数等同的干谷草,故称“草铺”,也称“灵箔”、“灵床”。草铺设在正房中央迎门处,如死者上有老人健在者,多设于偏房。在信阳一带,草铺不加凳而设于正屋地上,男靠左边墙,女靠右边墙。草铺前大多竖一竹风门,风门前放一张供桌,亦称“灵桌”,上置供品,以为祭奠用。死者遗体一般头朝屋门顶风门而放。在沁阳北部一带也有将遗体头朝内而放者。头朝外放者,认为可避“猫惊尸”(“猫惊尸”来自民间传说,谓尸体如与猫接触,便会立起行走,碰到墙壁方可倒下);头朝内放者,认为有利死者出门上“西天”。抬铺一般多在人断气后进行。在林县和开封市满族人中,抬铺则要在断气前进行,如断气时未能按时抬上草铺称作“隔梁断气”,如遇此,要用一只活鸡在出殡时随棺抬至野外放掉。抬铺后,死人头枕“鸡鸡枕”,扩襟仰卧,脸上盖一块白纸;口放一枚银币或铜币,称“口噙花”,两手或各握铜、银制元宝型饰品,或一手执用谷草杆拴上麻绳的“打狗鞭”,一手握一用生面捏成的“打狗饼”。胸前或压一犁铧或压上书本;有的还将其临终时所穿贴身内衣复盖上面。死者双脚用麻绳相捆,称“绊脚索”,以防“猫惊尸”。死人胯下还置棉套一团,以免内脏腐水,粪便污染寿裤、草铺前灵桌地下翻放铁鏊子一个,供祭尊者点燃锡箔冥钞之用,还放有用清水浸泡着的生水饺一碗,或放一带绊的瓷瓶。以备出殡时盛献祭食品,称“衣饭罐”“发罐”,象征死者旅途食品。草铺的前下方还放有为亡人“开拓阴路”的“指路灯”。“长明灯”,灵桌旁还放一底部钻有小洞的瓦盆,孝子每顿饭时向内添饭,俗称“老盆”。草铺两侧铺席苫以供孝眷守灵时坐。亡者之身安排好后,孝子们便可放声大哭,人称“举哀”。
小敛停尸时,要请阴阳先生定卒时、察重丧。定卒时,是要根据亡者咽气的时间得出亡者殃在何方、出殃时间。察重丧为察看家中是否再死人。如有重丧,要杀一只公鸡相破。定卒时、察重丧虽为无稽之谈,然至今在民间仍可得见,可见宿命论因果报因的迷信思想影响之深。
小敛停尸既定,便行“送亡魂”礼,俗名“烧轿”、“烧纸马”,为小敛礼的最高潮。多于当日晚进行。行礼前院内中路各门都要贴白压红,并且畅开。大门口摆上纸轿、纸俑、纸马和“上马凳”。在洛阳一带行礼时,主孝男敬揭死者遗体上所盖的贴身内衣,在人搀扶下,带领诸亲族,边哭边护送 “真魂”(内衣)到大门口,将其置入“轿”中,或送上 “马”,口中高呼“××上轿哇”或“××上马呀”,然后焚烧,即示亡魂归阴而去。然后众孝眷返回草铺前,大声哭泣,守尸护体。在信阳一带,送亡魂后,还要用外棍卷烧纸,以麻绳相捆,插于大门外,称作“望乡台”,以让离开之亡灵望乡而不致魂迷。行送亡魂礼后,孝子于当天晚上还要在礼相的导引下前往“土地庙”或“五道庙”或十字路口烧纸,俗称 “报庙”。林县人亦称“压纸”。河南满族则不行报庙礼。
3、报丧受吊 家中有人亡故,遣人通知近亲好友及时赶赴见死者最后一面,并参与安葬事宜,叫报丧。以免亲属猝闻噩耗惊吓致病。报丧多由孝子亲往,尤其母死。过去,母亲的殡葬多受其娘家的干预和制约,子女对亡母殡葬事特别慎重。平时报喜时应将对老人的后事安排征得舅家的同意,以示对舅家的尊重。平日虐待老人或甥舅关系不好的,舅家便利用行丧葬礼刁难以示惩罚,甚至发生“闹丧”。故民间有 “好埋的爷爷,不好埋的奶”之谚。
父母亡故后兄弟告知已婚姐妹,叫“送信儿”。姐妹闻知死讯,当即痛哭至娘家,并予当天哭返婆家诉说丧情和丧事安排,亦谓“报丧”。报丧还包括向其他亲戚朋友告知。一般派人或托人送信。
孝子报丧时,所穿戴的孝衣孝带尚为大敛前之“生孝”。孝子绝不能带“生孝”进入亲友家门。见主人后,先叩头,后讲俺某某于某某时“不在了”,绝不使用“死”字。
亲友乡邻得知丧讯后,便陆续到丧家吊唁,俗称“吊丧”、“吊孝”。亡人“倒头”(即小敛后)即马上亲临吊唁者称“吊热丧”。亲友吊唁都持礼以往,其礼有实用之物,也有烧祭之品。送钱币、钞票、布匹等称“硬礼”;送锡箔、纸锞者为“纸礼”。在洛阳一带,清末民初时,至亲知友等情深谊厚者,得知丧讯,习抬送“丧饭”以为助。近、现代吊唁多送以花圈、挽联、纱帐等物,也有送被面、布匹、粮食(多为小麦)、供香馍以及香烟、白酒者。在豫西南一带,女儿吊孝除带重礼外,有的还请唢呐、笙、鼓相伴。亲友吊丧,由照呼者或称“照客”接收所带礼物,并回赠一小块孝布,或称“吉利儿”,也有送一“孝帽”的。近多送一黑袖箍。吊丧者一到,照客即高呼“来客了”,丧家请有响器班时,笙、笛、唢呐便一齐吹奏起来。孝子闻声,无论长幼,只管出迎,叩头相接,故俗称“孝子头不值钱”。一般男客男接,女客女接。如系娘舅家客,则男女孝子一齐边哭边迎出门外磕头接迎。遇到年长辈高之吊者,多请照客直接迎入客座,不让其在灵前行礼。如为老年丧,也称“喜丧”,女婿行吊时,常受到招呼诸人的调逗。吊唁者和死者熟悉情深的,多要举哀,举哀时,守灵孝子均陪其一齐大声哭叫。吊礼之后,还要到灵床边揭开盖纸观瞻遗容。出嫁女儿回门吊唁时,一进村便要嚎啕大哭,直哭至灵前跪下,一边哭一边述说老人养育之恩情和老人逝去之悲。
一般吊丧从小敛停尸后开始直至大敛、出殡接连不断。孝子均要举哀陪吊。吊丧礼仪以出殡前最为隆重。吊客所送之挽幛、挽联和各种纸扎,如车、马、轿、花圈,近年又有纸扎的电视机、电冰箱等,或贴挂于丧家大门外墙上,或置于门外两边。在偃师一带,老丧出殡前夜之吊,称“参财”。届时,诸乡邻抬一面大鼓到丧家门前,先行吊礼后,便击鼓以多种多样套式致哀。河南民间吊丧,所送挽幛、挽联的书写格式多有定规,它既要表明死者的身份、性别、地位,也要表明吊丧者的身份与吊丧者亲属健在与否等情况。50年代后,乡村吊丧仍多沿旧习。但所送挽幛、挽联的书写格式多已简化、上款书以 “沉痛哀悼×××千古”,中间写一大“奠”字,下款写“× ××敬挽”即可。
4、大敛升棺 大敛俗称“入棺”或称“入殓”,即将亡者尸体装入棺木,也是告别遗容、遗体之大礼。大敛日,亡者配偶健在的,多选在单日;配偶已故的,选在双日。也有不甚计较单日、双日者。
大敛前,将备好的棺材先行加固;并将棺内六面糊以白纸或花纸,富者张以绫子。棺底用细末炉渣或锯末相垫,上罩一层白纸铺上黄色衾褥,放七枚铜钱或硬币,摆成北斗星状,俗称“垫背钱”。或用一块木板,上凿七孔,枧槽相连,称“七星板”,置于棺内,意取亡者可魂飞北斗,成佛成仙。棺材加工后,置于灵堂停尸板一侧。然后要由孝眷主妇先将亡人臀下污物取出,同时将亡者寿衣件件掩齐,全体止哀,由子女一起把遗体舁入棺内,在淅川一带,舁遗体入棺时,要用与棺材同长的白布,截成三节,分别兜住亡者的头、腰和腿。入棺后,盖上白色衾被、被单。并以棺口中线对准亡人鼻尖和人中将遗体扶正,俗称“分金”。扶正时,其头、脚下均垫以土坯或砖。信阳人多垫三块瓦三块砖,以示亡者在阴间住上了瓦房。这时孝子要摸垫背钱,俗称“摸后辈”。然后向棺内置放亡人生前的心爱物。虞城一带,多将带籽棉花垫于遗体旁,称“垫财”,至盖板时再掏出一些,称“留籽(子)”、“传子”。在沁阳,亡故者之兄或弟要将亡者衣衫扯一小口,称“拆衫(散)”;姐或妹要将亡者裙子拆一小缝,称“拆裙(群)”,以示骨肉分离。喜丧者,其长媳要把老人生前所盖被子剪下三寸余,分给所有兄弟各一溜儿,以为孙辈做衣帽时缝在上边,据说可保长命百岁。淅川人舁遗体入棺的三节白布要分给女儿。
入殓过程中,男女孝子口中不断嘱告亡人“放心”而去,并望其带走生前或病中许而未还之“心愿”。如其眼未闭,一面用手抚其脸,一面恳请其瞑目。之后,孝眷各以花朵分别沾清水在亡人两颊及额头擦试一下以示洗脸。诸事完备,亲友辈再次瞻视饮泣永别之后,执事者便行盖棺,也叫“封口”、“绝口”、“关敛”。盖棺有在入敛后便行盖棺的;也有在 “出殡”前方行盖棺,盖棺前,沿棺上部再蒙一层白布,谓之 “天罩”。在淅川一带,封棺前要行“闪棺”,即揭开虚掩的棺盖,让孝眷等最后瞻仰死者遗容一面。盖棺时,众孝眷不准哭泣,及至棺材封口后,方可放声大哭。封棺盖,旧时用木榫钉入予先凿制之榫眼中,今多用铁钉。在豫西南一带,封棺木工一边封棺一边口中高声念着: “鲁班进门来,孝子两边排,手拿月牙斧,亡人躲钉来”。孝子也高声嘱告亡故亲人“躲钉”或“躲铁”。
入敛后之棺称“灵柩”,灵柩要抬放于两条长凳上,俗称 “升棺”。棺前或仍置一风门,或垂一白幔,前放供桌,上摆供品、置香炉、配蜡台、设灵牌。现代许多将亡人的放大照片置于相框内放在灵前。中华人共和国成立以前,一般人家大敛后停灵一周即行安葬,富豪之家多有停灵数月以至数年、十数年之久的,民间称此为“堂丧”。堂丧安葬时还要再次讣告亲友,故亦称“一丧二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长期停灵者甚少,大多敛后两三天、或一两天便出殡安葬。尤其河南回族、蒙古族过去和现在都实行速葬,大多当日卒,当日葬。停灵者,孝子要守灵并每天按时祭吊。祭吊时,烧纸上香痛哭哀悼,女孝子尤其亡者女儿多在响器伴奏下,哭诉亲人生前恩德,人称“哭灵”。近年,除少数上年纪妇女外,哭灵者已不多见。
5、成服备葬 大敛升棺前,男女孝眷头部所戴孝带和所罩头布,均系应急之物,佩带时随便一勒,不求整饰,俗谓之“生孝”。大敛之后,死者的亲属依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正式穿上用白棉、麻布专门缝制的孝服,包括穿上孝衣、孝裤、孝鞋和戴上孝布等。儿子、媳妇、女儿、孙子、孙媳除穿毛边在外的孝衣、孝裤外,还在腰间系以麻纰,所谓“披麻戴孝”,均为“重孝”、“大孝”;侄子、侄媳、侄女等则只穿孝裤;参加吊孝的未婚儿媳、孙媳则穿蓝色孝衣。子女的孝衣均为大襟,无小领,且又宽又松,俗称“丑孝”。女婿的孝衣则为对襟,称“孝褂”。
所穿孝鞋,初丧均为穿孝者将旧鞋用白布蒙于鞋面,俗称“幔鞋”、“裱白鞋”。幔鞋的规矩一般是:单丧或有亲伯、叔健在者,鞋面后跟可留黑寸余,不予幔严;双亡者,除娘家父母健在的儿媳外,子、女鞋面要全部幔白,其余孝眷,不论单丧、双亡均以亲者之鞋后跟留短,疏者之鞋后跟留长。幔鞋时直系亲缝毛边,其余缝光边。父死,毛边留上沿,母死,毛边留下沿。所戴孝布,亦叫“孝带”、“裹头布”。其长短依与死者亲疏关系而定,均为白色,但重孙、玄孙的孝布末梢则要染黄或染红,称“喜孝”、“花花孝”。未婚儿媳、孙媳孝布用蓝色。未出闺孝眷的孝布很窄,其长仅可绕头一圈。名叫“锅圈”。女婿著孝或只幔鞋不戴孝;或只戴孝不幔鞋;或穿重孝而不系麻纰。或腰间束一白布带打结于腰前、胯际。方城博望等地,孙婿则斜披一打结的红布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60年代以来,孝服制已趋简化,尤其城镇,大都只穿常服臂带“黑袖箍”,上加以“悼”字或“孝”字。即使乡村也多是简化了的孝服和袖箍混杂使用。
穿上正式孝服,谓之“成服”。50年代以前,有的成服时还要专行“成服礼”,尤其富豪之家。一般人家成服礼多和安葬合并穿插进行。
成服后如行“短三”即三日即出葬者,在行小敛、大敛和成服礼的同时,要进行安葬前的一切准备,首先要请土工打墓。民间所见打墓人多为乡邻中的帮忙者。打墓时,明葬者要破土(动土开工)、挖道(挖竖坑)。暗葬者还要掏堂(挖横圹)。回民要在墓底北端用土拍一枕头。一般破土时,要由死者长子先动手挖土三锨。其次,要进行各种安葬器物的准备。旧时,要租借舁送灵枢的龙杠。龙杠有八抬、十六抬、三十二抬、六十四抬等,一般人家多用八抬。龙杠租借多为神社、坟社经营。所需劳力,或由经营者邀集,或由乡邻相助。富裕之家还有用“棺罩”的。棺罩由华盖、彩罩、底座三部分组成,多与龙杠一起租借。民间多有自制纸扎棺罩者。另外,行阔葬者还要准备供放置“魂牌”、“神主”的“灵轿”、置死者遗像的像楼、供病弱孝眷和礼宾乘坐的轿车、马车以及铭旌楼、瓜灯、撑杆、彩旗、伞扇等器物以及鼓乐队或十番社、僧道乐队等。现在“龙杠”多为村里自备,大都不用棺罩,所用送葬器具各依自己条件而定。80年代以后,请鼓乐队者又见增多。
6、辞祖出殡 把灵柩运送到埋葬或寄放的地方,民间称 “出殡”,亦叫“出棺”、“发引”。是丧事活动的高潮。出殡要择日,民间讲究夫妇有一人亡者,必须选在单日,双亡则单日、双日均可。出殡具体时间一般为早饭后即起灵出殡,最迟者,不可超过中午时分。对于应在单葬而因故必须在双日殡埋的,则要到午后进行。
出殡前,为方便各家亲友吊唁,丧家多在大门旁搭起 “灵棚”。并在响器的吹奏声中,将灵柩由灵堂移置灵棚,叫 “移灵”。50年代前,搭灵棚移灵多见于少数富豪人家。50年代后,大多人家也都搭灵棚移灵并请起了响器。60年代移灵被当作四旧取缔,70年代后又渐恢复。80年代始,民间搭灵棚又已成风。出殡前夕,喜丧者要设晚祭朝祖。朝祖是为亡者“饯行”。是夜,孝子要在祖先堂行四叩礼,跪读告词。雇有乐班者,要使其尽情吹奏,俗称“闹丧戏”。闹丧戏时,村邻纷纷到来,一齐在“咳”声中将灵柩三抬三放,表示为挽车送行。当日夜深,孝子还要逐户跪谢,谓之“谢灯”。
出殡早晨,孝子要到祖先堂前,行晨省辞祖礼,并将亡者的一件上衣,放在大门外的纸马上点燃。
出殡时,抬棺人先把灵柩从灵堂内抬至外面置于两根长板凳上,所有孝子均着孝衫孝服,手拄“哀杖”,怀揣“富贵馍”,长子抱“灵牌”、长孙扛“引魂幡”,长媳或长孙媳头顶 “老盆”(实际由别人随后捧着置于其头上)手提“衣饭罐”齐聚灵前。长孙所扛引魂幡也称招魂幡,用刚折下的柳木棍或竹木棍做成,上挑一冠状华盖,外飘彩带纸幡,下垂罩有素网的白条幅,幅上写“已故某某之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及50年代初民间习以引魂幡作为亡者财产和宗祧继承人身份的标志,一般由长子或长孙扛幡。若亡者无子孙,多把幡与老盆一起置于灵柩之上。50年代中期开始,引魂幡渐被花圈取代,抱灵牌也多改为捧亡者的像框。引魂幡虽然在乡村仍具有财产和宗祧继承标志的作用,但为争夺扛幡权力的事已很少见。待灵柩由持事人置于龙杠上抬出大门外后,长媳把“老盆”交给其夫带至坟上,封入墓中。大多地方则由其夫接过举起来摔碎于地,俗称“摔老盆”。之后送殡队伍由本族一男性长者或亡者女婿在前领路,沿途撒发纸钱,俗称 “发买路钱”。其后为捧纸扎者,纸扎多者,有用十数人以至数十人捧拿者。纸扎中有各种人物,诸如金童、玉女之类,有动物,有用具、有舟车、有建筑物、有各种摇钱树、聚宝盆等臆造品,现代多为花圈和纸制生活用品,诸如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纸扎后为响器班,接着是男孝子,抱灵牌扛幡的在前,其他人相随。灵柩在其后,灵柩前拴一丈余长的白布,由扛幡孝子(长子或长孙)用肩背拉之,俗称“拉灵”、“拉纤”。合葬者,要把先亡人之灵牌置于椅子上抬着,同灵柩一起由其次子拉灵。灵柩后为女孝子以及亲友中“送殡”者。男女孝子均由人搀扶,男孝子多由表兄弟搀扶,女孝子如亡者之女也由表兄弟搀扶,儿媳、孙媳则由其娘家兄弟搀扶。如亡者有早故的儿女,亡者孙辈要怀抱其牌位一起送殡,并身兼二职,自己哭一声“爷(奶)”,还要替早故的父(母)哭一声“爹(娘)”。
送殡队伍凡行至十字路口,诸孝眷都要面向灵柩跪地烧纸致祭。孝子主祭,称“外遣礼”,土官主祭称“祭道礼”。如为“喜丧”,民间颇兴“路祭”。路祭者有娘舅家和至亲厚友;也有乡邻沿道旁居住者,路祭时路上横置一长凳或一桌子相拦,桌凳上放有祭品或香烟之类。路祭或抬杠者歇息换人时,孝子都要叩头谢孝和跪地等候。灵柩行至要道或坎坷难行的道路,孝子也要跪地致谢或另加犒赏。洛阳一带多由前行撒纸钱的女婿掏腰包。
7、入茔安葬 灵柩入茔后置于墓穴中叫“安葬”,又称 “下葬”、“埋人”等。送殡队伍临近茔地时,抬棺者要甩开孝眷,紧跑几步,抬至挖好之墓边,俗称“抢茔”、“抢葬”。下葬前,多由长子先下墓室中烧纸和清理墓室,将土工故意留下的活路干完,称“最后待侯老人”,也称“抢元宝”。清理后要躺一下,俗称“暖井”。也有让媳妇、女儿、孙女等下道入圹,一边作打扫除尘状,一边口念“家要富,扫坟墓”,俗称“扫堂”。下葬时,众执事和封墓人齐抬灵柩在墓道上小憩后,以绳系棺,绁入墓中,有墓室者,推棺入圹,然后,死者长子或阴阳先生下墓分舍正位,门婿辈也下去亲拭棺盖,铺以铭旌之类,再割下末梢,以寓后继有人。有的还放些五谷杂粮,长明灯、食品罐也置之灵柩旁边。长子上来时,还要抓把土带上,称“富贵土”,俗以为此土放入家中粮仓可使后代发家。封墓时,有墓室者先将墓室堵以石板,然后,由长子先填几锨土后,土工便开始填土。在偃师一带,当棺或墓室被盖住一层土时,众孝眷要沿墓道周围正走三圈、倒走三圈,行“圆墓”礼,圆墓时要将手中的“富贵馍”掷于墓内,称“蓄食”。回民下葬时,要先在清理好的墓坑内撒以香料,然后,将遗体从塔布内抬出,慢慢放入坑内,头北脚南,面向西方。放好后,再解开头带、腰带、脚带,全身撒上香料,但不准有任何殉葬品。当坟头堆成后,孝子将幡、哀杖分别插于坟头和坟堆前、并将全部送殡之纸扎烧掉。所堆坟头讲究单丧为椭圆形,合葬为圆形。河南回民的坟头为平顶长梯形立方体,满族则为长方形而又近似半圆台体。随后即背起抬棺下葬所用的绳索返回,有的则拖在地上拉回,称作“拉富贵”。众孝眷到家时,大门口早已放一泔水盆,盆上放把菜刀和笊篱,水中放若干铜钱或硬币。孝子们用刀在盆沿磨几下,再用笊篱到盆中捞一下,叫“捞富贵”,以为谁捞得钱多,谁的福气就大。
8、除丧守孝 亡者安葬后,其亲属处理丧后工作,称 “除丧”。首先在出殡后,由族人或厨师清理灵堂,焚烧铺草遗物。遗物晾晒后,要分给子女。
其次在葬后第二天,孝子要行酬谢和回送礼,俗也称 “谢孝”、“收泪”。谢孝时要挨门挨户向乡里邻居磕头。对于舅、姑、姨等近亲,要携礼登门谢孝。尤其重视到舅家的谢孝。
再者还要行“出殃”礼,俗称“出殃煞”或直称“出魂”。出殃时间多在入殓后至殡埋后一两天之间的夜晚。届时,丧家准备酒菜设祭,并把家中所有门户大开,再举家外出躲避,鸡犬不留,以便灵魂顺利“出走”。丧家门前还要悬挂出殃标志。待出殃时辰过后,丧家回到门外放炮三个,而后敲锣遍及屋内外,有的则从院外向内隔墙扔一扁担,表示死者灵魂已离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破除迷信,解放思想”,许多人已知出殃为迷信之举,至今民间丧礼中虽然仍可得见,但多数仅视为一种悼念死者的形式而已。
在河南民间,尊亲死后,孝子要在一定时期内穿孝并停止娱乐和交际,俗称“守孝”。旧时守孝期限一般为三年。守孝期间,所穿孝服主要是白鞋。初丧所穿白鞋上幔的白布只许烂掉而不能拆掉。儿、媳、女儿要穿自做的白布鞋,一般一年一双,父死穿一双即可,母死则要穿二至三年。孝布只在守孝期举行祭奠活动时戴。女子在守孝期,头饰一律用白色,男子亦有在帽沿上缀一白布条以示守孝。重孝子在守孝期内不理发不刮胡子。清代和民国时期在外居官者为给父母守孝,多有请假或辞官回家直至守孝三年期满方参与政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外工作人员的父母亡故后可请假回家料理丧事,等父母安葬后,即返回工作单位,至过周年时再回家。并臂带黑袖箍以示悼念和守孝。
家人去世,第一年春节门上不贴对联,不走亲戚;第二年春节贴蓝或绿对联;第三年春节始恢复贴红对联。
《天中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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