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 举办第二届音乐舞蹈大赛啦
更新时间:2014-11-22 11:11:56 来源:天中人文网 阅读次数: 作者:靳旭东
摘要:全市除专业艺术团体之外的音乐舞蹈工作者(包括市属高校、驻市部队、企业)和业余爱好者创作、编导和表演的作品均可参加。参加过第一
1、全市除专业艺术团体之外的音乐舞蹈工作者(包括市属高校、驻市部队、企业)和业余爱好者创作、编导和表演的作品均可参加。参加过第一届驻马店市音乐舞蹈大赛未获奖,经过加工修改后确有提高的作品亦可参加。
2、参赛作品健康向上,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地方风格。
3、作品应为2012年5月以后创作,在当地曾经参与公益性演出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4、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超过6分钟,表演人数不超过16人。声乐部分包括男女独唱、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小歌剧、音乐剧等;器乐部分包括独奏、重奏、合奏等。
5、舞蹈作品包括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舞种不限, 4人以上、16人以下)、广场舞蹈(限于50人以内)以及其它以舞蹈为主的新形式。舞台舞蹈作品时间不超过6分钟,广场舞蹈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
原创舞蹈类作品必须在报送材料中予以说明。
6、各单位报送作品的种类、比例不限,音乐、舞蹈两大类不能有缺项。
7、报送材料:
(1)参赛作品DVD光盘(要求将作品统一编辑为1张或1张以上光盘,注明报送单位、作品目录等)
(2)作品报送登记表(见附件,顺序与光盘作品目录一致)
8、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评奖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评奖程序:大赛分初选、决赛两部分进行。初选为影像评选,决赛为现场演出评选。
2、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作品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送至驻马店市群众艺术馆培训部。
联 系 人:马玉洁 18603961011
武秋云 13839612065
联系电话:0396-2606503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中段市群众艺术馆(市气象塔西侧)
(2)2015年1月份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选结果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各参赛单位。
三、组织机构
驻马店市第二届音乐舞蹈大赛由驻马店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办,驻马店市群众艺术馆承办。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李林清(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吴东升(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成 员:韩拥军(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社文科科长)
孙国钧(驻马店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文明学(驻马店市群众艺术馆书记)
陈莉丽(驻马店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薛水生(驻马店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协调、联络及指导。办公地点设在市群众艺术馆培训部。
主 任:马玉洁
成 员: 邹 丽 金秋艳 王集高 张林杰
四、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奖项分设音乐、舞蹈两大类。分别设作品奖(设一、二、三及优秀奖)和表演奖(设一、二、三等奖)。
2、根据各参赛单位的比赛成绩和组织情况,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参赛作品的创作、排练和选拔工作。巩固精品意识,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打造提升一批经得起时间和人民检验的群众文化精品力作。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使活动成为本地区展示音乐舞蹈成果、普及音乐舞蹈知识、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
2、做好参赛作品的加工提高工作。对选入决赛的作品,各县区文化馆、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进一步的修改提高,力争使作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打造精品。
3、注重推出新人新作。各县区、各单位在选拔过程中,对新人新作应给予鼓励和扶持,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立意新颖的作品应给予重点扶持。
《天中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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